总站·浙江在线 浙江网闻联播 《浙江日报》 《丽水日报》 《处州晚报》 ;新闻热线:0578-8061733 8062468 投稿邮箱:zgsynews@163.com |
|
机动车停放服务即将实行差别化收费 松阳新闻网讯 从12月1日起,我县道路停车泊位和政府投资配建的公共停车场将正式实施差别化停车收费。 今年,我县县城中心地段停车难问题严重,而环城西路道路和停车场却空位甚多。县发改局从年初开始调研,并多次征求意见,最终制定出台了《松阳县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差别化收费的实施意见》。 《意见》规定:停车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三种定价形式。对实行政府制定价格的停车服务收费,针对不同区域、类型、时段、对象的机动车停放,实施差异化停车收费政策。具体标准为:收费时间是上午8时10分至晚上21时,20分钟内免费。道路停车泊位:一类区域,第一小时2元/车﹒半小时,第二小时起3元/车﹒半小时;二类区域,第一小时1元/车﹒小时,第二小时起2元/车﹒小时。公共停车场(中大型车分别按标准的1.5倍和2倍计收):一类区域,第一小时1元/车﹒小时,第二小时起2元/车﹒小时;二类区域:1元/车﹒小时。 该《意见》的出台旨在发挥价格杠杆作用调节交通流量,进一步完善停车服务价格形成机制,适当提高核心区域、交通拥堵区域的城市道路收费标准,扩大中心区域与城区外围、道路内外的收费差距,促使车辆向道路外、地下及城区外围分流,引导消费者合理利用停车资源,缓解中心城区停车压力。 来源:松阳新闻网 作者:徐健中 叶秀华 编辑:吴胜 叶跃明
相关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