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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松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1〕3号

  春节临近人员流动加大,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和工作要求,为营造一个良好的就医环境,避免人员聚集,防止疫情扩散,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现就通告如下:

  一、规范有序就医

  (一)网上预约就诊。提倡门诊患者提前按照网上预约、电话预约等就医通道进行实名预约,并按照预约时间前往就诊,减少院内等待时间。

  (二)严格实名就诊。需就医的市民就诊时凭个人有效证件(社会保障卡、健康医保卡、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台通行证等)实名就诊。急诊患者可以先就诊后提供有效证件。

  (三)规范就医秩序。市民前往医疗机构就诊时请尽量单独就医。如因行动不便等确需照护的,原则上仅限1名家属陪同。所有人员进入医疗机构均需要“亮码、测温、戴口罩”,并配合医疗机构做好信息登记,并主动告知旅居史,从事职业。候诊时请注意保持1米间距,自觉遵守“一人一诊室”就诊要求,服从导医安排有序就医。

  (四)规范患者陪护。住院患者原则上不允许陪护,特殊情况确需陪护的可允许1名固定陪护人员。陪护期间陪护人员原则上不出医院。陪护人员每天需配合测量体温及登记,如出现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必须及时向医务人员报告,无陪护证人员不得进入病区陪护探视。提倡视频探视、电话慰问。

  (五)规范发热患者就诊。如有发热(体温≥37.3°C)、咳嗽、咽痛、呕吐、腹泻等症状及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或健康码显示黄码或红码或从事冷链、快递行业的患者,要及时主动到就近定点医院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不得隐瞒。途中应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联系电话:0578-8811301)。

  其他医疗机构一律不得接诊发热患者或急性呼吸道症状患者。如发现其他医疗机构违规接诊发热患者,可向12345举报。

  二、严控聚集性活动

  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取消各类团拜、慰问、联欢、文艺汇演、体育赛事、展览展销、农村集市等活动。

  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请不办。不组织大规模聚会聚餐,家庭聚会聚餐控制在10人以内;丧事确需举办的,须经村(社区)审核后报属地乡镇(街道)备案,人数严格控制在30人以下,实名登记,并实行分餐制。

  三、从严开展核酸检测

  对外卖和快递人员按每周不少于45人的标准开展核酸检测。

  对农贸(集贸、海鲜)市场、大型商超和酒店冷链食品从业人员按每周不少于30人的标准开展核酸检测。其中,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的直接暴露工作人员每7天检测1次,间接暴露工作人员每28天检测1次。

  对冷链食品、外环境(污水及环境涂抹物)按每周不少于45份的标准开展核酸检测。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对于不配合、不支持、不落实的,一经发现将予以通报,造成疫情传播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松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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