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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宋代潘氏家族墓志铭看宋代选官与封赠制度(下)

  三、潘氏家族墓志是宋代选官制度的实物例证

  中国封建社会一直存在“官本位”的思想,做官成为大多数读书人起家的首要选择。宋代入仕途径主要有科举、恩荫和进纳。这三种入仕途径在潘氏家族中均有体现。

  (一)进纳授官

  进纳官制度又称为赀选制度,其实质是封建政府控制下的卖官鬻爵制度。进纳由来已久,在秦汉时就已出现。封建统治者每逢军兴、河工或救灾,就施行出卖官爵,以增加财政收入。宋代以后,卖官鬻爵称为纳粟、进纳、纳赀(资)。宋代常见的补官形式主要有:边防军兴纳粟补官、赈灾纳粟补官、助工(河工)纳粟补官。助边防军兴纳粟补官最频繁,贯穿两宋历史全过程。

  宋朝军队实行募兵制,招来的雇佣兵有非常优厚的薪金,国家需要付出巨大的军费。遇到灾年,国家财政入不敷出,需富户纳粟维持军队开支。

  《宋会要辑稿·职官五十五》(下称《宋会要》)记载,宋代纳粟补官始于淳化五年(994),沿续到南宋末年止。淳化五年,为劝富户助官赈灾,颁发了纳粟授官标准。纳粟一千石赐爵一级,二千石补本州助教,三千石补本州文学,四千石补大理评事、三班借职,五千石补(科举)出身奉职,七千石补别驾、不签书本州公事,一万石补殿直、太祝。从此以后,助军纳粟、助工(河工)纳粟的标准均在此标准上逐次增加。

  助边防军兴纳粟补官,又称为纳粟实边、应诏实边。朝廷为了充实边界驻军所需粮草,宋真宗时期颁布了纳粟实边补官标准。纳粟千石补本州助教、文学,二千石补科目出身,三千石补簿尉、借职,四千石补奉职,五千石补诸寺监主簿,六千石补正字、校书郎,七千石补太祝、奉礼,八千石补大理评事、殿直,九千石补诸寺监丞、侍禁,万石补大理寺丞、供奉官。关于纳粟实边标准,在不同年代,不同的地域,同品级官的纳粟标准有差别。《宋会要》载,明道二年(1033),募民纳粟补官标准全面提高,纳粟输满一千五石代理助教,二千石补助教,三千石补长史、司马,四千石补斋郎,四千五百石补官衔若同学究科,五千石者任簿尉。县尉、主簿的纳粟标准从三千石涨到了五千石。之后,纳粟实边成了常例。

  宋代虽重文轻武,但是与辽、西夏、金的战争旷日持久,军费开支巨大,助军纳粟纳钱补官成了地方豪强富户直接升官的捷径。

  松阳竹溪潘氏家族四世潘珂生于宋仁宗宝元三年(1040),卒于宋徽宗宣和二年(1120),这一时期正是北宋与西夏的战争时期。潘珂应诏实边,纳粟补官。继潘珂之后,其孙潘好古助军兴捐钱一万贯,纳钱补官。根据《宋会要》标准,绍兴三十二年(1162),荣誉性致仕官右宣教郎潘好古,纳钱一万贯助军费,荫补转官右朝散郎,仍为致仕官,之后,朝廷赐给五品绯鱼官服。进纳官的官品虽然不高,但提高了家族的社会政治地位,官户可以免服徭役,官员子弟可以免考试入太学读书。官户较民户而言,有很强的优越感。

  (二)科举取仕

  宋代由于经济发展和门阀制度的衰落,科举考试向庶族地主及中小地主知识分子开放。《宋史》志第一百八选举一(科目)载:“初,礼部贡举,设进士、学究、明经、明法等科,除进士科外,其他科目总称诸科。”

  应试举子来自太学、漕举和发解试。国子监、太学、辟雍都是宋朝政府办的学校机构。《宋史》志第一百十选举三(学校)载:“凡学皆隶国子监。国子生,以京朝七品以上子孙为之,以二百人为额。太学生,以八品以下子弟若庶人之后者为之。及三舍法行,则太学始定置外舍生二千人,内舍生三百人,上舍生百人。”辟雍是太学预备学校,于崇宁间(1102~1106)建立,学生由州郡贡之辟雍,由辟雍贡太学。三舍法规定,新生入外舍习读,经公试、私试合格,参考平日行艺,升补内舍生。内舍生学习两年,合格者升入上舍学习。上舍生再学习二年,以考试成绩定等次,考试成绩和当年公试、私试分数校定皆达优者,为上等上舍生,即可释褐授官;一优一平为中等上舍生,准予免礼部试;两平或一优一否为下等上舍生,准予免取解试,可以参加礼部考试。

  漕举,又称漕试、牒试,宋代为防止教官舞弊,规定有关官员子弟、亲戚、门客牒送国子监、转运司考试,考试合格者赴礼部应试。

  发解试是宋代州府举行的考试,各州府把合格的考生解送礼部,参加第二年春天礼部举行的考试。庆历四年(1044),宋仁宗根据范仲庵的建议,令各州县设立学校。《宋会要》载:“累诏州郡立学,赐田给书,学校相继而兴。”生员在州县学校学习满三百天,才能参加发解试。礼部考试,又称为省试,考试合格者,列名放榜于尚书省。

  科举制度为松阳竹溪潘氏家族提供了出人头地、光耀门庭的机会,进一步提高了家族社会政治地位。潘氏家族以科举出仕为官有的:五世潘宗回、潘宗说,七世潘景宪,八世潘自觉四位。

  据潘氏家族《墓志》记载:宗回走京师,入太学,升内舍生;崇宁四年(1105)乙酉获荐礼部;政和二年(1112)壬辰,登进士第。宗说,会朝廷以三舍宾兴,高中辟雍选,贡国子内舍生,进颂得官婺州士曹。潘景宪(1134~1190),九岁以童子贡京师,诏许特试礼部。入太学,擢隆兴元年(1163)进士第。潘自觉,绍熙元年(1190)庚戌,以进士试礼部中选,任萧山主簿。

  科举考试向社会下层延伸可以说是从宋初开始的,对稳定社会,优化官僚阶层队伍都是有益的。寒门士人通过科举,一旦得中获得做官资格,凭借自身的官职,获得荫补子孙亲属的机会。荫补入仕为官制度为官员子孙开启了另一条入仕途径。

  (三)荫补得官

  荫补,又称补荫、奏荫、恩荫、资荫、世贵、任子等,习惯称为荫补。旧指因父祖功勋而补官,《续资治通鉴·宋仁宗庆历三年(1043)》:“诏更荫补法:长子不限年,余子孙年过十五,弟姪年过二十乃得荫。”宋代荫补方式有:大礼荫补,又称郊祀任子,每三年逢郊祀时荫补官员子孙为官的制度;圣节荫补是每年皇帝生日时荫补官员子孙为官;致仕荫补是官员在退休可以根据其级别荫补子孙为官;遗表荫补是官员去世以后根据规定荫补其亲属的制度。

  宋代士人以入仕起家,凭官职和品阶可以获得恩荫子孙亲属的机会,使家族的发展趋于稳定。潘氏家族《墓志》记载,以荫补得官人数比科举出仕为官的人数要多。荫补得官人物有:

  潘好谦因岳父陈东恩荫补官。陈东(1068~1127),字少阳,丹阳珥陵越塘人(今属江苏省),聪慧好学,秉性刚直。以贡士入汴京太学。宋高宗建炎元年(1127),上书乞留兵部侍郎、尚书右丞李纲,以为“欲复中原以定大计,非李纲不可。”被宋高宗斩杀。第二年,高宗为陈东平反,绍兴四年(1134),高宗追赠陈东为朝奉郎、秘阁修撰。南宋朝廷录陈东睢阳之节,官其子弟若婿。

  潘好古,太学生,其父宗回秩,欲为他奏请恩荫补官,他坚辞不受,放弃了补官机会。

  潘景珪,以祖父宗回秩,荫补得官。

  潘景连,以父好谦秩,荫补得官。

  潘景夔,以父好谦秩,荫补得官。

  潘自中,以父景连恤典,荫补得官。

  潘大临,以祖父景夔秩,荫补得官。

  荫补有助于维持家族势力长期稳定地发展,世家子弟在仕途升迁等方面拥有寒门子弟无法比拟的优势,所带来的政治利益能惠及数代后人。荫补得官进一步壮大了潘氏家族。

  四、潘氏家族墓志是宋代封赠制度的实物例证

  封赠制度是指据官员本身的官职品阶,使其父祖、母妻获得相应官职和封号的制度。宋代每逢郊祀大礼、皇帝诞辰、新皇帝登基等重大活动,朝廷就会颁赦书,准许官员乞请封赠。《宋会要》载:“所赠三代愈多,即所庇之子孙愈众。”封赠官员父祖时,对在世者称为叙封,对已逝者称为赠官。叙封分为两类,一是有实际差使和官阶的职事官,二是享有荣誉性虚衔的致仕官。叙封的致仕官和赠官一样,虽是宠以虚名,但也享有一定的权利。封赠官员母妻时,授予的是封号,品官家庭中获得封号的女性称之为外命妇。外命妇虽然不任官职,但也享有相应的政治待遇。

  潘氏家族通过科举和荫补获得了官职品阶,也获得封赠父祖和母妻的资格。封赠不仅光大了潘氏家族门楣,也为其在政治、经济等方面带来一定的特权。潘氏家族《墓志》记载,受封赠的人物有:

  潘珂,以子宗回,孙好古、好谦贵,累赠右朝议大夫。

  潘好古,以子景珪秩,封荣誉性致仕官右宣教郎;纳钱千万(一万贯)奉军费,转致仕官右朝散郎;朝廷颁诏赠五品服赐绯鱼袋,累赠从四品上大中大夫。

  孙氏,潘好古妻,赠安人。

  陈氏,潘好古妻,封宜人。

  潘宗说,以子好谦贵,累赠朝散郎。

  毛氏,潘宗说妻,赠安人,又赠恭人。

  潘好谦,累赠金紫光禄大夫。

  陈氏,潘好谦妻,赠安人,又赠同安郡夫人。

  闾丘氏,潘好谦妻,封安人,赠云安郡夫人。

  潘景连,以子自中贵,累赠朝议大夫。

  王氏,潘景连妻,赠恭人。

  邹氏,潘景连妻,赠安人。

  叶氏,潘自中妻,封孺人。

  宋代的大礼封赠对受封赠者来说获得了光宗耀祖的荣誉,也获得了部分政治特权和一定的经济利益。因此,受封赠者为了持久享受封建朝廷给予的荣誉、权力与经济利益,必定会自觉拥护朝廷的统治秩序,对封建朝廷尽忠尽职。孙健在《宋代封赠制度的伦理价值研究》指出:两宋时期的封赠制度,其本身所承载的意义已经远远超过了光宗耀祖的范畴,在家国之间,封赠承担着重要的价值构建功能,是宋代统治者对于“修齐治平”的政治理念,对于倡导教化和维系家国秩序的制度性思索和尝试。

  综上所述,宋朝实行重文政策,朝廷决策,州县典守多用儒臣。这给天下儒士提供了出人头地、光耀门庭的机会。朝廷大举兴学培养了大量德才兼备的儒仕,完备的选官制度造就了庞大的官僚队伍,封赠制度使官宦家族成员无需经过科举便可获得做官资格;朝廷通过荫补和封赠官宦家庭成员,笼络官僚家族,保障官员特权,以期构建官员忠君思想,使他们忠诚地为朝廷统治服务。

  然而,庞大臃肿的官僚机构,导致官员多贪恋权位,出现了严重的冗官问题,也导致官场腐败。宋徽宗是腐败政治的代表,蔡京、童贯把持朝政,使北宋末期的统治进入黑暗、腐朽时期。民间广泛流传歌谣:“打了筒(童贯),泼了菜(蔡京),便是人间好世界。”潘好谦岳父陈东上书宋钦宗,请诛杀六贼:“今日之事,蔡京坏乱于前,梁师成阴谋于后,李彦结怨于西北,朱勔结怨于东南,王黼、童贯结怨于辽金,创开边衅。宜诛六贼,传首四方,以谢天下。”南宋朱熹对台州知州唐仲友连章弹劾事件,又称朱唐交奏事件。这个事件反映了南宋官僚政治走向腐朽的缩影。孝宗淳熙八年(1181),朝庭任命朱熹提举浙东路常平茶盐公事,主持浙东的赈灾事务。朱熹发现台州知州唐仲友有严重的不法行为,于是连上六章弹劾唐仲友,希望能引起孝宗的重视,根究唐仲友的不法行为,以此惩治弊政,肃正纲纪。然而,唐仲友与当朝宰相王淮同是金华人,而且两家有姻亲关系。朱熹的奏章如泥牛入海,而唐仲友不但没有受到处分,反而升任江西提刑。朱熹弹劾唐仲友没有达到预期目的。朱熹及其门人弟子,包括所有不能为宰相王淮相容的官员,几乎全部遭到贬逐。朱唐交奏的结果,反映了南宋统治者不仅没有从北宋末年的腐败政治中吸取教训,而且更加腐败无能,在惩治腐败中软弱无力,权臣专政与吏治腐败相互作用,清廉朝臣得不到重用,加速了南宋朝廷走向灭亡。

  潘氏家族出仕为官十余人,处在权臣专政与吏治腐败的社会背景下难有作为。五世宗字辈生活在北宋末年,潘宗说与陈东为姻亲,故潘宗说在寿昌县丞位上得不到升迁。潘宗回专林邱之乐数十年,避世隐居。六世潘好古选择不仕;潘好谦多次被贬为闲散的宫观官职,虽入官四十余年,在家赋闲之日三之二。潘景宪与朱熹是儿女亲家,受权臣排挤是必然的,登进士第后,选择闲散的南岳祠官。然后,不复仕,从吕祖谦游,躬执弟子礼,从事史学研究。

  潘氏家族《墓志》不仅记录了潘氏家族的发展轨迹,也印证了宋代选官和封赠制度,是研究宋代职官制度的实物例证。

作者:潘树丰 宋春红 吴伟民整理 来源:松阳新闻网 编辑:肖土根 孙志华 吴胜 时间:2022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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