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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教〔2010〕61号 松阳县教育局关于转发《丽水市教育局关于组织2010年全市中小学教师教学能力水平考核的通知》的通知来源: 作者: 编辑: 占黎峰 松阳县教育局关于转发《丽水市教育局
关于组织2010年全市中小学教师教学能力
水平考核的通知》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机关各科室: 为做好2010年全市中小学教师教学能力水平考核工作,现将《丽水市教育局关于组织2010年全市中小学教师教学能力水平考核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希各校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校要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文件的有关精神,建立相应组织,确定专人负责,制定学习计划,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并按文件指定的考试要求和范围积极做好考前辅导工作,努力为教师创设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 二、各校要以全市中小学教师教学能力水平考核为载体,结合校本培训和学校实际工作,继续开展“五个一”活动,即每位校长和教师每学期读一本专业书,每学期上一堂公开课,每学期开一次讲座(或参加一次论坛),每学期写一篇论文(或承担一个课题),每周听一节课(或进行一次教学反思)。 三、申报高级、中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者,上公开课的时间各校自行安排并报人事科,并填好评估表。 四、各校以学校为单位于 四、考核对象为今年申报(包括首次确认、转评)中小学教师(包括教育管理、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在职在岗中小学教师及管理人员。
二○一○年
丽水市教育局关于组织2010年
全市中小学教师教学能力水平考核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单位): 为促进中小学教师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以适应教育教学改革的需要。现将2010年全市中小学教师教学能力水平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市今年申报(包括首次确认、转评)中小学教师(包括教育管理、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在职在岗中小学教师及管理人员。其他人员是否参加考试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决定。 二、考核范围 普教系列:课程标准、教学方法和专业能力(学科分类见附件); 职教系列:教学基本要求、教学方法和专业能力(学科分类见附件); 其他系列:考试范围见附件。 三、考核实施 1.凡申报高级、中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者,均需在校内上一堂公开课,由学校组织课堂教学评估组实施评估,并将评估材料纳入评审档案材料中。 2.笔试于 3.市直属学校(单位)、高级教师(含小中高)的笔试,由丽水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中级、初级教师的笔试,由各县(市、区)组织实施。笔试的命题和评卷由丽水市教育局统一组织。 4.晋升高级教师(含小中高)的面试由丽水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四、考核评定 笔试、面试各100分。面试按比例划定A、B、C、D四个等级,作为职务晋升的教学能力水平评价的依据之一。笔试、面 试合格者分别发给合格证书,有效期2年(2010年—2011年)。 五、考前辅导 各县(市、区)教育局、学校要积极做好考前辅导工作,利用培训班、专题辅导、教育教学反思等形式引导大家在教中学、学中教,以点带面,努力创设良好的学习氛围。 六、其它事项 1、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单位)于 2、市直学校于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单位)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加强领导,抓出实效,切实促进中小学教师教学能力和水平的提高。对考核各环节组织要严密、责任到人,“一把手”负总责。教师考风考纪直接影响师德师风,要常抓不懈,警钟常鸣,若有违规舞弊行为,按丽教人〔2003〕60号文件严肃处理。 附件: 二○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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