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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构筑学校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的通知来源: 松阳教育网 作者: 编辑: 占黎峰 松教〔2010〕74号 关于开展构筑学校 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省校安办公室2010年工作部署会及全县消防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松阳县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校安工程消防工作,确保全县校园消防安全,现就进一步做好校安工程消防工作暨开展学校构筑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深入开展消防“防火墙”工作 2009年以来,县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中小学幼儿园校安工程的部署要求,会同县消防大队共同开展消防检查工作,切实加强了校安工程消防工作,推进了中小学幼儿园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取得了一定的成果。至今全县共排查中小学校31 所、校舍340 栋,发现和整改一般火灾隐患187处、重大火灾隐患11处,整改9处,未整改完毕2处,投入整改资金148万元,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全县中小学校消防安全环境。但由于历史原因仍存在个别“先天性老大难”隐患,尤其是部分农村学校校舍耐火等级低、疏散条件差、消防水源缺乏。相关学校要采取非常措施,确保中小学校消防安全状况的持续好转。 二,全面开展消防“防火墙”“四个能力”建设 1.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切实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各学校要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本单位能解决的要及时消除,本单位不能解决的要形成书面报告材料,由县教育局汇总上报。 2.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切实做到“火情发现早、小火灭得了”。各校要结合校园火灾隐患和致灾因素的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情,师生能及时安全疏散,火灾能有效处置。 3.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切实做到“能火场逃生自救、会引导人员疏散”。师生要普遍掌握火场逃生自救基本技能,熟悉逃生路线和引导人员疏散程序。各校要落实宿舍管理人员疏散引导责任,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及时组织住校生安全疏散。 4.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切实做到“消防设施标识化、消防常识普及化”。消防设施器材要设置规范、标识醒目,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重要场所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要设置“提示”和“禁止”类消防标语。要落实消防教育培训制度,组织学生开展消防知识的学习教育。 5.严格达标建设,切实做到“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各校要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达标建设,各校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要普遍达到“三懂三会”(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教职员工普遍达到“一懂三会”(懂发生火灾的危险性、会灭初期火灾、会疏散、会逃生)。 三、加强指导,推动整改重大火灾隐患 各校要把消防安全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定期进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并积极落实整改,对短时间不能整改到位的消防问题,要采取临时性措施,坚决防止整改期间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县教育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对重大消防隐患的整改措施和整改方案进行指导。 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做好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和构筑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结合本校实际针对不同对象、不同年龄阶段学生认知特点,开展消防知识教育,不断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请各学校将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总结于学期结束前和安全工作总结一起报县教育局普教科。 二 ○ 一 ○ 年 六 月 三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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