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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以机关夜学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

来源: 作者: 编辑: 占黎峰

 

自从党中央明确提出“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以来,各地都在积极探索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松阳县从2005年开始,联系实际,积极开展建设学习型机关活动,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

一是加强领导,建章立制。20053月,松阳县建立县直机关夜学制度,并将此项工作列入对各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机关党建工作年度考核。确定每月10日晚为集中夜学时间,要求各单位在年初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重点,拟定思考和讨论专题。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本单位的夜学,领导干部按时参加集中学习,带头思考,带头发言,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2小时。学习内容突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兼学社会知识、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等。学习形式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学习与运用相统一,以集中辅导学习为主要形式,结合讲座、报告会、知识竞赛、交流心得体会、看电教片等形式寓教于乐。五年来,一直坚持用好并不断完善这项制度。

二是部门重视,严格执行。县直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纷纷建立夜学领导小组,做好本单位的夜学组织工作,做到有计划、有签到、有记录、有总结、有汇报,确保参学人员、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学习次数、学习效果“五落实”。对夜学的有关资料及时保存、整理,建立入干部学习卡,并做好档案管理。各单位学前充分准备,学习前确定主题,安排干部交流发言,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深入讨论,不断提高“夜学”效果。一些人员较少的单位通过组织联学,缺少学习场所的单位通过租、借的形式创造条件开展夜学,全县形成了浓厚学习氛围。

三是强化指导,注重实效。县委宣传部加强对县直机关夜学的指导,及时对贯彻中央、省、市、县委会议精神作出学习安排,下发学习资料,形成与党中央步调一致的舆论氛围。围绕县委中心工作适时发出指导意见,为推进工作提供理论支持。根据各类主题教育的需要及时组建宣讲团,为各单位组织学习提供师资支持。在十七大精神主题教育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结合机关夜学,将全县机关干部分成6场统一组织集中听宣讲,增强理论学习的效果。

四是强化督查,严格考核。县委、县府两办督查室、纪委、组织部、宣传部、县直机关党工委等单位组织联合督查组,每年不定期对夜学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1-3次督查,并将督查情况进行通报,检查结果作为单位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严格执行夜学各项制度,因实际工作需要不能在统一规定的时间组织进行夜学的单位,在事前将原因及调整后的时间报请县委宣传部同意并进行补课。各单位及时将集中夜学的情况上报,县委宣传部对全县机关夜学情况全面掌握,做到心中有数。在年度考核时,县委综合考核组对各机关单位的夜学情况通过查资料、听汇报等形式进行考核。五年来,考核合格率100,促进机关单位将夜学各项制度落在实处,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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