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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2010年小学招生实施办法》来源: 松阳教育网 作者: 编辑: 占黎峰 松教〔2010〕88号 松阳县教育局关于印发 《松阳县2010年小学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小学: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小学阶段的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省、市有关义务教育段中小学招生的文件精神,现就2010年本县小学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健全招生工作规范有序的运行机制,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就近、免试入学的办法,结合学校设点布局规划,办好每一所学校,满足适龄学生的入学需要,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基本原则 凡在松阳县有正式户口,年满6周岁的儿童( 三、工作要求 1.县教育局根据各小学的招生计划和生源分布情况,划定各小学2010年招生范围(附件1),制定《松阳县2010年小学招生办法(试行)》(附件2)。 2.根据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各学校必须按照县教育局确定的招生范围招收适龄儿童入学。招生时不得进行认字、写字、认读汉语拼音、计算等测试。 3.各校不得随意超过县教育局规定的招生计划数和招生范围,严格控制班额。 4.各校在招生过程中要认真按文件要求的时间及程序进行。对招收的外学区儿童,应要求其限期办理转学手续。 5.各校招生工作要认真细致,全面掌握和认真核对学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户籍地等基本信息,确保学生档案资料无误与疏漏。 6.各校领导要认真学习有关教育法规,进一步增强依法治教的观念,严格遵守招生工作的政策与法规,规范义务教育阶段的办学行为。县教育局将对各校加强管理、指导、监督和检查。 附件:1.松阳县2010年小学服务区及班级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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