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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学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来源: 松阳教育网 作者: 编辑: 占黎峰 松教〔2010〕85号 松阳县教育局关于做好 2009学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做好2009学年教职工的考核工作,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动我县教职工队伍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进程,为中小学教职工全员聘任制提供客观、公正的依据,现对2009学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提出如下要求,望认真执行。 一、考核对象和范围划分 1、县属学校正、副书记、中心小学以上的各级各类学校正、副校长,公办幼儿园正、副主任由教育局组织人员进行考核,其他人员参加本校教职工年度考核。 2、根据《浙江省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参加学年度考核: (1)本学年因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 (2)非单位派出,但经单位同意外出学习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 (3)单位考核时已办理退(离)休手续的; (4)其它情况不在岗位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 二、考核主要内容 各校参照《浙江省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及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绩效工资考核方案经教代会或全体教职工大会通过的教职工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三、考核等级 考核评等分四类: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优秀等级的人数不得超过实际考核总人数的百分之十五。 四、考核要求 1、学校考核组对每位教职工都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进行考评。 2、根据考核得分情况由考核小组民主评定等级,并将结果反馈给本人。 3、由学校填好《2009学年教职工考核情况报告验收表》(一式二份,上交一份),《2009学年教职工考核情况汇总表》(一式二份,上交一份)。每位教职工填写《2009学年松阳县教职工年度考核表》(一式二份,上交一份),以上共三份材料于 4、各校要高度重视考核评等工作,要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考核小组中教师代表要占一定比例),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坚持实事求是,公开、民主、客观、公正的原则,确保考核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附件1. 2009学年松阳县教职工年度考核表 附件2. 2009学年教职工考核情况汇总表 附件3. 2009学年教职工考核情况报告验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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