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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村改造 改出农村新天地

来源: 中国松阳新闻网 作者: 林健东 编辑: 占黎峰 2010-06-28

——松阳县开展旧村改造的探索与实践

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战略任务,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松阳县委县政府抓住省委省政府实施“全面小康六大行动计划”和“强塘固房”工程的重大机遇,把旧村改造作为“头等工程”,围绕“改造空心村、撤并自然村、建设新农村”的目标,出台加快旧村改造、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按照“连片拆除破旧房,重新规划建新房,腾出空间促发展”的思路,全面开展旧村改造工作。2008年以来,全县已累计实施旧村改造项目86个,拆除破旧房4795户、面积49.8万平方米,批建新房2067户、面积 18.6万平方米,新增建设用地12万平方米,复垦宅基地2410亩,使15453位农民告别了破旧房,拉动农村16多亿元内需,创造了1.2万个就业机会,在广大农村走出了一条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增长、惠民生、扩内需、促就业、拓空间,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集约节约利用土地有机结合的新路子。

 一、旧村改造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现实选择。我们大力实施农村破旧房改造,首先是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要求。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加快形成城乡发展一体化新格局,是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最为鲜明的战略决策,也是县委八届八次全会提出的重大战略目标。松阳23.57万人口,20.66万是农民,2008年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差距高达3.51,破旧房总量占了全县农户总数的27.2%。要实现县委八届八次全会提出的打造“西屏镇、古市镇城乡一体化发展核心区,松古平原城乡一体化发展先行区”,加快形成“产业化水平高、人口集聚度高,基础设施一体化、公共服务均等化、人居环境生态化”的城乡发展新格局的战略目标,我们面临的最大矛盾就是城乡二元结构明显,农村明显落后于城市。为此,我们必须大力开展旧村改造,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其次,是建设生态文明的必然要求。松阳是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生态是松阳的立县之本,建设生态文明是松阳实现现代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由之路。我县广大农村虽然基本实现了通电、通水、通路、通广播、通电视、通网络,基础设施明显改善,但农村布局散乱,住房破烂不堪,污水横流,垃圾遍地,设施落后,对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建设生态文明的目标、建设省级生态县的要求和丽水市委市政府作出的建设生态文明的战略部署,存在巨大反差。再次,是解决农民建房难题的现实要求。我县现行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没有为农民建房预留合理空间,全县农保率高达93.7%,导致农民无地建房,违章建房屡禁不绝。一些农村已经20多年没有建过新房,农村出现了大量的破旧房。农民建房难问题已经成为了近几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最多,农民群众要求最迫切的焦点问题。最后,也是拓展发展空间的迫切要求。一方面,松阳超高的农保率,我们“往前一步是农保地,后退一步还是农保地”,新农村无地建设、产业无地发展、项目无地实施的矛盾日益突出,土地要素制约日益严重。另一方面,全县农村点多人散,20.66万农民分散生活在401个行政村、1071个自然村,10户以下自然村多达414个,人均建设用地高达145平方米,造成土地资源的巨大浪费。近几年随着工业化、城市化加快推进,全县20%的农民已通过下山脱贫、异地转移、转移就业、外出创业等方式进入城镇,农村还留下了大量的闲置房,出现了大量的空心村,更加剧了农村土地资源浪费。因此,实施旧村改造,不仅非常重要,而且非常必要;不仅有利当前,更是惠及将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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