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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城市亮化办公室公开选调专业人员公告

来源: 丽水政府网 作者: 编辑: 梁斌 2010-10-25

丽水市城市亮化办公室是我局下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调专业工作人员2名。具体选调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现在职公务员、监督管理类和公益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心强,热爱公交事业,身体健康;

 

  2.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电气工程、电光源、光电子技术科学相关专业毕业,有2年以上专业工作经验者优先;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选调方法及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体检和考察、择优选调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0年10月20日-2010年10月29日。

 

  (2)报名地点:丽水市建设局人教处办公室(丽水市城东路99号,原市政府大院内),联系人:张岳强,联系电话:0578-2272415。

 

  (3)报名采取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方式。报考人员须认真填写《丽水市亮化办公室工作人员报名表》(可自行下载打印),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同时,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报名人数不足4人的,不予开考。

 

  2.考试:

 

  (1)笔试:笔试实行闭卷考试,报考人员需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根据选调计划数的1:3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考察:

 

  根据选调计划数1:2比例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列为考察对象。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参加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4.公示选调: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并通过丽水市建设局网站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期间,若发现拟选调人员有不符合选调条件或反映有影响选调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期满没有出现问题的,根据相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一个月内未到丽水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手续的,自动取消选调资格。

 

  5.本公告由丽水市建设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78-2272415

 

 

 

 

 

丽水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建设局

2010.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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