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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扶持香榧产业发展意见

来源: 县香榧产业协会 作者: 编辑: 占黎峰 2011-01-05

  (县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二ΟΟ九年五月八日印发)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091)精神和省政府“香榧南扩”的产业发展要求,为促进我县香榧产业持续发展,使其成为我县山区农业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特制定松阳县扶持香榧产业发展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

香榧是很具发展潜力的经济树种,生态、经济、社会效益十分明显。加快香榧产业的发展,对于提高林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县香榧产业发展有了长足的进步,但仍存在规模小、起点低的问题。目前,我省正大力推进香榧南扩,这给我县香榧产业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各乡镇、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香榧产业发展的认识,充分认识香榧产业发展对提高山区群众收入、发展山区经济的重要作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抓住有利发展机遇,大力推进我县香榧产业发展步伐。

二、明确发展目标

紧紧围绕林业增效、林农增收的主题,以科技为支撑、以效益为中心,加快香榧产业发展步伐,做大做强香榧产业。计划到2020年,争取全县香榧面积发展到5万亩。分年度发展目标:20092012年每年发展3000亩,20132015年每年发展3500亩,20162020年每年发展4500亩。

三、加大政策扶持

县财政每年安排50万元专项资金,并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补助资金,用于扶持香榧产业发展。

1.继续抓好香榧基地开发。对用嫁接苗造林,连片面积5亩以上的香榧基地,每亩给予150元的补助(实生苗减半补助)。

2.动员千家万户零星种植香榧。经乡(镇)、村申报和县林业部门规划的,可在宜林区域内进行零星种植。零星种植香榧每株给予5元的补助。

3.鼓励香榧大苗和营养钵苗造林。凡采用香榧大苗(5年生以上)或营养钵苗造林,连片面积5亩以上的,每亩给予200元的补助。

四、落实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里成立香榧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农林的领导任组长,政府办副主任、林业局局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抓好香榧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林业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香榧产业发展重点乡镇也要相应成立机构,负责具体实施。

(二)广泛宣传发动。通过电视、广播、印发资料、参观、培训、咨询等多种方式,深入宣传香榧产业发展前景和我县香榧生产的有利条件、扶持政策,正确引导山区群众积极开展香榧生产。要树立香榧基地建设先进典型,总结香榧基地建设先进经验,在全县宣传推广。

(三)加强技术指导。香榧基地建设由林业部门负责规划设计和技术指导,各乡镇政府组织实施。县林业局及有关乡镇政府要严格把好苗木关,杜绝劣质苗、病苗上山。

(四)加强考核验收。林业局制定验收办法并组织验收,验收结果报县香榧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兑现补助政策。每年在专项资金中安排 5万元,用于香榧基地建设的规划设计、技术培训、考核验收。

(五)加强资金管理。县林业局、财政局要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香榧专项资金管理和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套用、移用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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