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人民法院因工作需要,公开面向社会招聘合同制协勤人员一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司法警察大队警务协勤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奉献精神,能吃苦耐劳,爱岗敬业,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男性,身高1.75米以上;
3、年龄18周岁以上(1993年7月20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1年7月20日以后出生);
4、在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和大专以上学历优先。
三、招聘方法:
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测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1、报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持本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等相关证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近照一张,于2011年7月27日至28日到本院司法警察大队(203室)报名,并按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2、考试:包括体能测试和面试。
(1)体能测试:2011年7月29日下午3:30进行体能测试(如遇雨天则延后)。测试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员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体能测试合格者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根据体能测试成绩按招聘名额1:2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对象。
(3)体检、考核: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名额1:2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人员参加政审,在政审合格人员中择优录用。
四、录用及待遇:
本次招聘的协勤人员实行2个月的试聘期,试用期内发试用工资。试聘合格者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工资和福利待遇面议。
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8018725
松阳县人民法院
201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