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人民检察院因工作需要,公开面向社会招聘驾驶员一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奉献精神,能吃苦耐劳,爱岗敬业,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男性,身高1.68米以上;
3、年龄30周岁以下(1981年8月1日以后出生);
4、持有C1型驾驶证以上,实际驾龄满3周年以上(2008年8月1日之前取得),且无安全责任事故;
5、在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和大专以上学历优先。
二、招聘方法:
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测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1、报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驾驶证、退伍证等相关证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近照一张,于2011年8月8日上午11点之前到本院政治处办公室(412室)报名,并按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2、考试:包括驾驶技能测试和面试。
考试后按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及政审对象,并在合格人员中择优录用。
三、录用及待遇:
本次招聘的驾驶员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发试用工资。试用合格者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工资和福利待遇面议。
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8076820
松阳县人民检察院
2011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