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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一村官挪用公款被提起公诉来源: 中国松阳新闻网 作者: 孟海燕 编辑: 占莉敏 2012-03-22 身为村官,本应奉公守法,却利用职权挪用近20万元集体资金后又以个人名义借给村集体赚取利息而犯法。近日,县检察院以以挪用资金罪将其提起公诉。 2009年,该村响应县里的政策进行旧村改造,一些村民因此喜迁新居。2010年吸引了更多村民的热情参与,村民谢氏四兄弟也参与其中。同年底,该村旧村改造的宅基地通过县相关部门的联合审批,后时任该村村主任的王某按程序通知谢某等四户交建房地基款。按该村规定,该地基款是由建房户直接交给村出纳,但当时已近年底,王某知道村集体资金紧张,自己可以从中小赚一笔,遂动了心思。2011年1月20日,王某将自己的私人账号告知谢某,让谢某四人将19.9万元地基款汇至该账户上。随后,王某将该19.9万元地基款与个人钱款共40万元以他个人名义借给村集体,赚取利息。
谢家四兄弟将钱打入王某账户后,多次向他索要发票,但他均以发票未带在身边或丢失为由搪塞。直至2011年6月1日,王某从村里收回20万元个人借款及1.2万元利息后,才陆续将谢家四兄弟的建房地基款上交村里。村民根据村集体公布的财务报表发现问题,于是向有关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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