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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三改一拆”行动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作用的通知

来源: 作者: 编辑: 朱少珍 2013-04-22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党工委、丽水生态产业集聚区(开发区)管委会:

  “三改一拆”工作是市委、市政府今年的重点工作,是事关丽水科学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工程,也是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深入开展“岗位争先创业绩、服务领先创满意”活动的重要载体。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三改一拆”行动动员会精神,引导和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三改一拆”工作中争先晋位,作出表率,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宣传要到位。基层党组织要召开党员会议,组织学习“三改一拆”工作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掌握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明确对党员干部的要求,争做明白党组织、明白干部、明白党员。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要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教育引导相关党员、群众正确对待,服从大局,作出表率。要通过广播、宣传窗、短信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三改一拆”政策,提高群众的知晓度,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责任要落实。基层党组织要围绕完成“三改一拆”工作的目标任务作出实施承诺,班子成员和党员要落实分片、分人联系负责制度,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全力推进工作任务落实。涉及到“改拆”的党员,要与党组织签订责任书,作出带头改、带头拆的承诺,承诺的情况要向群众公开。

  三、服务要贴心。坚持群众路线和一线工作法,深化机关“城乡互联、结对共建”、乡镇(街道)“住村联心”、村(社区)“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等工作,结合实际开展专项服务活动,切实转变作风,真心服务群众,妥善解决群众在“三改一拆”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以党组织和党员真诚、周到的服务,影响和带动广大群众拥护支持“三改一拆”工作,实现和谐“改拆”。

  四、导向要明确。要定期分析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推进“三改一拆”工作的表现情况,开展动态管理。对表现突出、成效明显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及时推荐参加“闪光言行之星”评选、“七一”表彰等各类评先评优活动。市委组织部将结合“双先双创”活动,在丽水组织工作网上定期开展专题宣传,并优先列入“闪光言行之星”常态化评选,努力形成学先进、赶先进的氛围。对“三改一拆”中战斗力不强、措施不力、工作滞缓的基层党组织,列为重点帮助对象甚至是后进党组织,对党组织负责人该调整的要调整,也可以从机关事业单位中选派得力干部担任第一书记,以强有力的组织措施确保“改拆”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五、考评要挂钩。要把“三改一拆”工作列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星级评定和“五好”乡镇创建的重要指标,成效明显的优先增星晋位,工作滞后的给予降星甚至无星。要列为党员评议尤其是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的重要内容,设置“三改一拆”专项考评分值,对表率作用强、支持力度大的给予加20—50分,对态度消极甚至阻挠的给予扣20—50分,并列为警示党员或不合格党员,具体加扣分办法,由各基层党组织征求党员意见后确定。对违反“四带头、四个零违建、十严禁”纪律要求的,党组织要依据《关于严明全市“三改一拆”工作纪律的通知》(丽纪发〔2013〕5号)要求,及时严肃追究其责任,给予必要的党纪政纪处理。

  各地组织部门和市直机关党工委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通过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发挥情况指导和督查、选派优秀干部参与“三改一拆”工作、做好在“三改一拆”工作中考察、识别、使用干部等措施,形成创先争优机制,切实为“三改一拆”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中共丽水市委组织部

  2013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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