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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勇鹏一家成为全市首个器官捐献志愿者家庭

来源: 松阳新闻网 作者: 朱少珍 何伟红 编辑: 朱少珍 2013-08-10

  松阳新闻网讯 8月8日,家住西屏街道横街高大门的陈勇鹏与妈妈陈苏平一起来到县红十字会,在《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上郑重地签上了名字,母子二人同时成为器官捐献志愿者。而在此前一周,陈勇鹏的爸爸陈水星收到了由省防盲指导中心颁发的“无偿捐献角膜”《荣誉证书》。自此,这个家庭的三个成员都成为了器官捐献志愿者。据悉,这在丽水市尚属首例。

  面对记者采访,陈妈妈说:“若死后还能帮助更多的生命重获健康,是人世间最幸福的事。”说起捐献器官的初衷,陈妈妈显得有些羞涩:“我读书不多,但我经常看电视新闻,知道通过器官移植可以让一些病人重获新生,并且知道等待器官捐献者还很多。所以,我经常同家里人说,我死后,我要捐献有用的器官,帮助更多的人延续生命。”

  耳濡目染下,陈爸爸亦萌生了“捐献”的念头。今年1月,当陈爸爸得知自己身患重症治愈无望时,躺在病榻上的他急切地向妻子表达了“捐献器官”的心愿:“快,帮我联系红十字会,我要捐献器官,我要在死之前再给儿子树个榜样,希望他像我一样有爱心、有责任、能担当。”

  7月30日,陈爸爸如愿填写了《捐献志愿书》。经县红十字会与省红十字会协商,此事获批“特事特办”,陈家第三天便拿到了登记号与证书。

  看到红灿灿的证书,年轻的陈勇鹏坐不住了:“爸,您太伟大了!”这个高大帅气的“浙江警察学院”大二男生两眼闪烁着泪花,无比激动:“我也要去申请当志愿者,像你一样把有限的生命无限放大,即使生命到了尽头也还要做一个有价值的‘人’。”于是,便有了文章开头那一幕。

  说起自己的捐献举动,陈勇鹏觉得就像捐出一本书、一件衣服那样简单。在他看来,捐献器官还带着些许浪漫,“当你走了,还能留下一些东西在这世上。当你的家人看到受捐者时,就仿佛看到了你一样,这是一件多么美妙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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