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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人顶替最后“露馅” 四年徒刑得不偿失 来源: 松阳新闻网 作者: 孙丽雅 王伟 编辑: 叶竹芳 2014-07-28 松阳新闻网讯 日前,谢某因驾车撞人逃逸,被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今年2月18日19时25分,无驾驶资格证的谢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途经县城要津路时,因无驾驶经验,在叶氏名剪门口的人行横道上将一行人鲍某撞倒。谢某下车后发现鲍某一动不动,已经死亡(后经验证为重度颅脑损伤死亡),他想到自己无驾驶证,将会被重判,“灵机一动”的他想到找个人来顶替。于是,谢某电话联系了余某,余某到场后对处警的警员说是自己驾驶车辆,因此,余某被现场民警带走。 后来民警发现,余某在交代情况时所说的车辆行驶路线与警察查明的车辆行驶路线不一致。经过多次询问,第二天早晨余某最终供述。于是,民警再次找到谢某,眼看事情败露,谢某只好如实交代。 承办检察官说,本来谢某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负事故的全部责任,量刑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但因其指使他人顶替,按照法律规定,认定为“逃逸”,则量刑幅度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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