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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夜追踪

来源: 松阳新闻网 作者: 徐念龙 编辑: 叶竹芳 2014-11-10

雨夜追踪

——松阳“7.23”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案侦破纪实

  2014年7月23日夜晚,受台风“威马逊”的影响,松阳县城下起了倾盆大雨。在马路两旁橘黄色路灯的衬托下,这场雨显得更加猛烈,路灯坚守着照亮每一位路人归程。然而,夜雨中一辆电动车经过松阳县城长虹中路路段时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电动车驾驶人以为行人被撞死,趁着雨夜悄然驶离,消失在茫茫的夜色中……

惊恐中选择逃离

  在松阳县公安局110指挥大厅里,接警员不停地接听打来的报警电话。当晚22时40分,松阳县公安交警大队事故处警民警接110指挥中心指令:“在县城东菜场门口,一辆电动车把行人撞了,人伤,需要救护车,肇事驾驶员驾车逃逸。”

  正在办公室查看事故案卷的民警小金,放下手中的活,与同事一起驾车迅速赶往事故现场。一位中年妇女昏倒在马路上,民警冒雨立即将伤员抬上警车送往医院抢救,并有条不紊地展开现场勘查。经目击者反馈,得知在数分钟前,一名正在路边行走的中年妇女,被一辆疾驰而来的两轮电动车撞翻倒地,肇事电动车也人仰车翻。然后,电动车驾驶员站起来,去扶倒在地上的伤者。经多次搀扶,伤者站都站不住。见伤者伤势严重,一点反应都没有,肇事者惶恐起来,最后竟然置伤者生命于不顾,把伤者独自一人扔在马路上,驾驶电动车趁着夜雨扬长而去。

  得知消息的伤者亲属赶到事故现场,见此情景情绪非常激动,在旁的群众也群情愤慨。闹市区之中,竟有如此性质恶劣之事,纷纷要求公安机关尽快破案,严惩违法犯罪嫌疑人。

  处警民警立即将事故现场初步掌握的案情,向大队领导作了汇报。松阳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长叶火亮同志在听取汇报后高度重视,立即启动了道路交通事故肇事逃逸预案,抽调安全中队精干警力,组成以副大队长周火明同志为组长、中队长陈建清同志、指导员李建荣同志为副组长的“7.23交通事故肇事逃逸”专案组,兵分三路开展侦破工作。一路为现场调查取证小组,二路为网络监控缉查小组,三路为周边走访排摸小组。叶副局长要求各小组密切配合,协同作战、攻坚克难,尽快破获案件。

寻迹中发现端倪

  各小组在受领任务后,根据手头现有信息资料,迅速展开侦查工作。现场调查小组细致勘查事故现场,制作现场图,询问目击证人,争取获得有价值的第一手线索。但是,由于事故发生在雨夜,夜色昏暗,目击证人难以辨认肇事逃逸驾驶员的体貌特征和两轮电动车的号牌,只反映了肇事逃逸驾驶员的大致逃逸方向。

  网络监控缉查小组会同110指挥中心一起查看监控视频,希望能从视频监控中获得电动车驾驶员肇事逃逸行动轨迹、以及电动车的牌号、人员外貌特征等。他们紧盯着监控视频,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肚子饿了,吃个烧饼喝口水充饥。

  网络监控缉查小组从事故发生地段的监控视频发现,这位电动车驾驶人把行人撞倒后,自己从地上爬起来,去扶过受害人,见扶不起来,就驾驶无号牌电动车驶离了事故现场。

  办案民警根据肇事车辆及驾驶人的模糊轮廓,进行视频追踪,这辆电动车的行车轨迹从长虹中路驶往紫荆路转至新华路至建设银行后就无影无踪,不知去向。

  网络监控小组把肇事车辆及逃跑后的行车方向反馈给走访排摸小组,该组人员在事故现场周边对重点区域、公共场所、电动车销售店等场所进行了地毯式排查。

  从松阳电动车上登记牌9万余辆中寻找肇事的电动车,可谓是大海捞针,但专案组成员不抛弃不放弃,在茫茫的车海中苦寻,还是一无所获。从各小组汇总的情况来看,有价值的线索微乎其微,案件侦查工作一时陷入僵局。

  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阙柳发同志亲临交警大队指导案件侦破工作,指示专案组迅速查明案情。他了解了案情后,要求专案组成员要抱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依靠群众,走群众路线,注重事故现场证据的收集,并鼓励大家克服畏难情绪,发扬连续作战的精神,力争早日破获案件,给群众一个满意的交待。

  根据各级领导的指示,专案组组长周火明同志多次召集各小组侦查人员进行案情分析。会上,办案民警各抒己见。

  周火明邹起眉头说:“从各侦查小组汇报的情况看,大家夜以继日地做了大量工作,但案件还没有突破,需全体人员集思广益,想想办法。”

  陈建清沉默了一会说:“要理清思路,调整侦查方向。重点侦查工作应放在周边监控视频和原始现场走访调查上”。

  李建荣深思后说:“这起逃逸事故发生在县城,影响恶劣。随着时间的推移,难度会越来越大,要想尽一切办法,尽快破案。”

  主办民警金勇说:“我对调取的事故现场视频再梳理一遍,看看有没有新的发现。”

  网络监控缉查小组在事故现场调取的视频中发现有一名男性手里拎着一把花折伞,一辆电动车从某宾馆驶出与该男子擦肩而过。而这辆电动车看似与肇事电动车基本相吻合。

监控中锁定疑犯

  专案组历经三天两夜的艰苦侦查,通过调查取证,走访排查,视频监控,在县局刑大、110指挥中心的协助下,侦破工作打开了僵局。

  7月26日凌晨,网络监控缉查小组根据该肇事电动车从某宾馆出入的地方入手,在该宾馆KTV包厢的柜台前视频监控里,发现线索。犯罪嫌疑人在办理会员卡,并登记了个人的详实资料。这使案件有了实质性的进展。专案组基本掌握了事故肇事逃逸嫌疑人的行动轨迹,最终锁定“7.23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案件的违法犯罪嫌疑人,系松阳县水南街道某村的何某。

  专案组报经局领导批准,对违法犯罪嫌疑人何某实施抓捕。侦查民警了解到违法犯罪嫌疑人何某一般不在家,基本都在外面做事。为了不轻易惊动违法犯罪嫌疑人何某,专案组在抓捕前做了大量准备工作,并确定了抓捕方案。

  专案组掌握了嫌疑人的活动规律,抓捕时机成熟。7月26日上午9时开展行动,在江南派出所和水南街道驻村干部的协助下,专案组民警将肇事逃逸三天两夜之后的违法犯罪嫌疑人何某一举抓获,并在其住所地查获了案发时其驾驶的两轮电动车及事故发生时所穿的衣裤。

高墙内面壁思过

  何某到案后,在松阳交警大队办案区审讯室内,何某低着头一言不发。这位为人之父的80后年轻人刚从温州打工返乡回家,准备为女儿上学的事奔波时,没想到发生了交通事故。由于一念之差逃离事故现场后,他心里害怕,当夜不敢回家,住进了县城某小宾馆。在宾馆彻夜未眠,生怕被交警抓获。几天来,何某睡不着觉,吃饭也没有胃口。没想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还是被公安机关抓获。何某的行为验证了一句名训: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办案民警严肃地对何某说“把头抬起来,你要如实地回答问题,不得隐瞒,知道吗?”

  “知道。”

  “你驾驶二轮电动车把行人撞倒后为何不报警救人?”

  “当时,我也不想走。事故发生后,我本想去扶中年妇女,送她到医院就诊,没想到扶了几次,那个妇女没有反应,我以为她不行了。心里惧怕,加之电动车又没有保险,就一走了之。”

  “你电动车在哪里买的?”

  “2009年我在温州打工时买的。”

  “你把事发经过如实地交代一下。”

  何某如实地供述了其违法犯罪行为。那天晚上10时30分许,天下着小雨。他从某宾馆的KTV下来后,骑着电动车到街上的自动取款机取钱,途经长虹中路东菜场路段,看见一位中年妇女从加油站旁横过道路往东菜场,当电动车快接近她时,其边刹车边喊,还是撞倒了这位中年妇女。他自己与电动车也翻倒在马路上。他从地上爬起来去扶被撞伤的中年妇女时,中年妇女双眼紧闭,嘴里说不出话。边上一位老大爷走过来问,有事没事。他回话说,我会把她送到医院治疗的。老大爷走后,他去扶自己的电动车。见电动车还能骑,看那位中年妇女不省人事,心里万分惧怕,骑上电动车就走了。

  他骑着事故电动车从长虹中路行驶至紫荆路、新华路至建设银行的ATM自动取款机取了500元钱后,往太平坊路至荷塘坌路至宾馆的KTV前台前,办了一张会员卡后,与两个朋友一起在包厢里喝酒壮胆。午夜时分,他心里害怕不敢回家,就找了一家小宾馆住下。

  办案民警接着问道:“你可知道那妇女的情况?”

  “不知道。我于7月25日下午到事故现场看过,想了解伤者怎样的。”

  “你驾驶电动车撞伤的中年妇女在丽水中心医院抢救,现已脱离了生命危险。你采取什么态度?”

  “我愿认罪伏法,赔偿伤者的一切损失。”

  经审讯,何某如实交代了“7.23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案的作案事实,对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松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对该事故作出责任认定,何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何某因造成交通事故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松阳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相关条款,决定给予何某行政拘留14日的处罚。何某在拘留所的高墙内面壁思过,思绪万千后悔不已。

  笔者手记:

  当今日益发达的交通时代,人们出行更加便捷。在出行便捷的同时,提高人们的交通安全意识,遵守道路交通规则,显得尤其重要。不管是行人,还是驾驶人,都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正确的方法是要及时报警,第一时间抢救伤员,保护好事故现场,人员撤离到安全地带等待交通警察处理,绝不可发生交通事故后一逃了之。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不仅仅是对行车者安全的保护,更是对他人生命的有力保障和充分尊重。在现实生活当中,很多的交通事故肇事逃逸驾驶员因害怕赔钱和承担法律责任,于是选择了不报警,肇事后逃逸。这样,不仅会失去抢救伤员的最佳时机,而且也要为肇事逃逸的行为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如果触及了刑法还要被判刑入狱,终身禁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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