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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专业知识引领信法用法社会风范

来源: 松阳新闻网 作者: 朱少珍 编辑: 叶竹芳 2015-03-13

  王小明(县政协委员、浙江君问律师事务所主任)政协委员不仅是荣誉,还是代表人民群众参政议政的一份沉甸甸的责任。作为一名来自律师界的政协委员,不仅要带头遵纪守法,还应引领信法、用法的社会风范,以实际行动宣传普及法律,争做普法先锋。

  在我律师执业过程中接触了不少村干部因贪污、受贿、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被判刑的案件。我建议乡镇(街道)要充分利用各方面法律资源,加强对村干部法律意识、法治思维方面的教育,同时,作为代管村级财务的乡镇相关部门,一定要在村级财务管理方面严格把关,特别是在财务收付的时候一定要严格审查财务票据以及收付依据,杜绝和减少村干部犯罪可乘之机。

  现在社会上,特别是诉讼案件的当事人,对司法机关的执行力问题评价颇多,关注度很高。我觉得执行难问题虽然有很多客观方面的原因,但作为相关的承担执行职责的司法机关来说,需要进一步强化执行队伍的工作作风建设,包括工作责任心、工作积极性方面的监督和引导,要依法穷尽所有的执行手段,切实维护法律权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

  目前,政府法制机构建设不平衡,基层法制工作力量相对薄弱,而社会矛盾和纠纷又大多发生在基层并需要基层政府处理和化解,基层政府能否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水平。因此,我认为县政府可以鼓励和倡导基层法制机构适当购买社会法律服务,通过专业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的服务与帮助,使基层法制机构得以充分发挥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担负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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