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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明公正鉴真伪 无私奉献保平安 来源: 松阳新闻网 作者: 编辑: 叶竹芳 2015-09-08 林发生,男,1966年2月出生,松阳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主任。十余载的公安生涯,他一步一个脚印地走过来,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演绎着不平凡的人生。他先后获得市级先进个人、优秀技术员、“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等称号;1998、2007年分别荣立市级个人“三等功”一次;多次受市、县公安局嘉奖;2004年荣获松阳县劳动模范称号;2005年荣获全省第一批刑侦破案能手称号;2006年荣获松阳县第四届十佳文明市民称号;2007年再次荣获全省刑侦破案能手称号;2008年获得市级劳动模范称号。 林发生的从警生活是找不到“空闲”二字的。不管是严寒的冬天还是炎热的夏日,白天或是黑夜,平常工作日还是法定节假日,他都如箭在弦上,时刻准备投入工作。 1998年6月30号,板桥乡大毛科村发生一起食物中毒事件,其中1人死亡,中毒的4人被紧急送往县中医院抢救。正巧,林发生因患胃十二指肠溃疡伴大出血住院。当时,他接受治疗才4—5天,面色苍白,四肢酸软,身体极度虚弱。得知此情况后,他不顾医生的劝阻,顶着40余度的高温酷暑,前往事发地,完成了案件的调查、取证,确定了毒物的种类及来源,为案件侦破提供了依据。 2007年9月14日,松阳县城繁华地段发生一起凶杀案,在群众中产生极大影响。此案被省公安厅列为挂牌督办案件。在将近三个月的时间里,林发生跟随专案组的干警,放弃所有的节假日,日夜奋战,全身心地投入到案件的侦查中。特别是在案件进入低谷时,他紧咬每一个线索和疑点,以“负重拼搏、英勇顽强、锲而不舍、无私奉献”的精神激励自己投入到工作中。 100%的鉴定准确率,可不是一句空话。多年来,林发生流了不少勤奋的汗水,也品尝到了成功的喜悦。1997年,松阳县境内发生两起震惊全县的抢劫出租车杀人案,即“8·15”和“9·13”大案。特别是“8·15”抢劫杀人案,正发生在酷暑季节,气温高达40℃以上。尸体位于沙滩上,且高度腐烂,大部分白骨化,蛹蛆成群,一种奇特的臭味直刺林发生鼻腔。高温、大汗、紧张的勘验使他头昏眼花。他觉得自己快要虚脱中暑了。但为民除害,哪顾得这些!尸体解剖还是认真仔细、有步骤的进行着。最后经过鉴定,他准确的推断出死者的年龄、死亡时间、死因、以及凶手使用的作案工具等,从而使得案件在较短时间内成功告破,为死者伸了冤,维护了法律尊严,得到了老百姓的高度赞扬。 林发生1984年丽水卫校毕业后一直从事临床工作,95年调到县公安局任法医。上任后,为了能较全面的掌握法医专业的各门理论,提高自己的勘验水平,他抓住各种学习机会刻苦钻研技术。他总是不懂就问,虚心请教,在案件侦破过程中有疑难问题总是召集单位业务骨干及时会诊讨论。通过努力,他成为法医技术、刑事侦破方面的业务能手,多次荣获刑事科学技术先进工作者。他的论文《毒鼠强系列投毒一例》、《意外冻死一例》、《骨筋膜室综合征致残评定一例》、《外伤性气颅损伤程度鉴定一例》等分别在国家、省市级专业刊物上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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