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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环境卫生大整治活动的通知 来源: 县创卫办 作者: 编辑: 叶竹芳 2016-05-26 松阳县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文件 松创卫〔2016〕6号 松阳县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开展环境卫生大整治活动的通知 西屏、水南、望松街道,县直各单位: 为全面推进我县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改善市容环境卫生状况,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一次环境卫生大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6年5月20日(周五),下午半天。 二、整治范围 县城所有单位办公区、生活区,“区域式联动,网格化管理”责任区域及路段。 三、活动要求 1.县城各单位要根据《关于建立松阳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区域式联动,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的通知》(松创卫〔2016〕3号)要求,主动认领包干责任区块,及时与联系县领导、街道、社区对接,积极做好办公区、生活区、责任区域及路段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各单位做好整治前、后照片的收集整理及过程的记录,活动结束后挑选1-2组前后对比照片,注明内容后,上报县创卫办潘仙娣处(联系电话:688949)。 2.西屏、水南、望松街道要主动做好与各责任部门的沟通联系,帮助完成包干责任区块的认领。同时做好组织发动和协调工作,对涉及城中村与社区、社区与社区、城郊村与城中村的交叉管理问题进行协调处理,定点、定量、定责到人;积极发动各社区和城郊村党员干部和群众参与本次环境大整治活动,清除卫生死角。活动结束后对各单位开展环境卫生大整治活动情况进行汇总,上报县创卫办潘仙娣处(联系电话:688949)。 3.50省道、绕城公路沿线两边环境卫生整治由公路管理局负责落实。 四、整治内容 1.在包干责任区域及路段内,开展文明劝导、控烟宣传(烟头清理)、清除杂草、整治乱堆乱停乱放、清除垃圾及卫生死角等环境卫生整治; 2.履行责任部门工作职责,帮助有关部门、街道、社区做好包干责任区域内车辆乱停放治理、广告牌匾整治、环卫设施提升、美化绿化、路面修补、牛皮癣清除、污水排放、六小行业整治、乱设摊点、宠物饲养等项目的整治提升。 五、其他事项 1.请县直各单位做好通知下属单位开展整治活动的落实工作,整治活动所需工具及车辆由各单位自行准备。 2.请县广播电视台和《新松阳》采编中心做好活动的宣传和报道工作。 3.请建设局统筹安排垃圾清运车辆,做好垃圾清运工作。 松阳县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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