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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人民政府通告〔2016〕第5号 来源: 县创卫办 作者: 编辑: 叶竹芳 2016-05-31 为进一步改善县城市容市貌,全面推进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为广大市民提供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根据《中共松阳县委办公室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松阳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方案>的通知》(松委办发〔2016〕28号)文件要求,现就在县城区范围内开展乱堆放整治行动相关内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西屏街道所有城中村、社区、集聚区以及塔寺下、上连头、北山、乌形山、项弄、白沙六个行政村;水南街道青龙、水南、塘寮、瓦窑头、寺岭下、安乐山、东岗寮七个行政村;望松街道草塔、乌丼两个行政村及五都阳马桥后自然村。 二、开始时间:2016年6月1日起开始,创卫及创卫巩固期间不定期开展集中整治。 三、整治内容:重点对道路两侧、房前屋后影响市容市貌、卫生秩序的乱堆乱放行为开展专项集中整治,包括乱停放无人管理车辆(僵尸车)、废弃杂物、生活建筑垃圾、泡沫箱种菜、绿化带种菜养鸡清理等。 四、通告发布之日起,请自行将县城范围内乱停放的车辆、乱堆放的物品、乱倾倒的垃圾,以及在公共绿化带等公共区域内散养的家禽、种植的蔬菜及时予以整理、清理。自2016年6月1日起,街道联合专项整治组将在城区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未及时清理的视作无主处理,统一运往垃圾填埋场或废品收购站进行处置。 五、乱停放无人管理车辆(僵尸车)按照公安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六、各新闻媒体及各单位要广泛宣传乱堆放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教育市民和单位干部养成维护公共设施的良好习惯,营造舒适和谐的人居环境,为创建国家卫生县城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特此通告。 松阳县人民政府 2016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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