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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县城区乱堆放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 县创卫办 作者: 编辑: 叶竹芳 2016-06-16 松阳县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县城区乱堆放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 通 知 西屏、水南、望松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做好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改善县城市容市貌,为广大市民朋友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经县创卫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县城范围内背街小巷、住宅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开展一次乱堆放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工作要求通知如下,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整治范围 西屏街道所有城中村、社区、集聚区以及塔寺下、上连头、北山、乌形山、项弄、白沙六个行政村;水南街道青龙、水南、塘寮、瓦窑头、寺岭下、安乐山、东岗寮七个行政村;望松街道草塔、乌丼两个行政村及五都阳马桥后自然村。 二、整治时间 2016年6月1日起开始,创卫及创卫巩固期间不定期开展集中整治。 三、整治内容 重点对道路两侧、房前屋后影响市容市貌、卫生秩序的乱堆乱放现象开展专项集中整治,包括僵尸车辆、废弃杂物、生活建筑垃圾、泡沫箱种菜、绿化带种菜养鸡等,做到整治后秩序良好,卫生整洁,基本无乱堆乱放现象。 四、整治组队伍组建 第一组:由西屏街道牵头,分管领导1名,工作人员1名;各社区居委会主要负责人1名;各行政村主要负责人1名、两委成员1名;城管大队工作人员4名;环卫工作人员1名;公安局民警2名;卫计局执法、市场监管局人员各1名;各责任单位工作人员2名。 第二组:由水南、望松街道牵头,分管领导各1名,工作人员各1名;各社区居委会主要负责人1名;各行政村主要负责人1名、两委成员1名;城管大队工作人员2名;环卫工作人员1名;公安民警2名;市场监管局人员1名;各责任单位工作人员2名。 五、部门分工 (一)宣传发动 政府公告及网络媒体宣传由宣传部牵头落实,电视台、新松阳抓好跟踪报道;背街小巷、城中村、城郊村宣传由街道牵头落实;主干道巡逻宣传由城管大队牵头落实。 (二)清运车辆 第一组:由西屏街道、环卫所负责落实; 第二组:由水南、望松街道及城管大队负责落实。 (三)整治后堆放点安排 生活、建筑垃圾堆放点,由环卫部门负责落实;机动车及电瓶车堆放点,由公安交警部门负责落实。 (四)可回收废品清运 由经济商务局负责落实,经户主同意后及时清运可回收废品。 (五)其他部门职责 各部门及下属企事业单位必须在6月5日前对本单位及原产权单位的办公场所、房前屋后、绿化区域、停车场等区域开展一次乱堆放集中整治行动,同时按照街道的安排,及时派员配合各街道做好网格责任区域内的乱堆放整治专项行动工作。 六、人员调度 请各单位将整治组工作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于5月30日下午下班之前上报至县创卫办,联系人:潘仙娣688949,杨洪斌656961,参加整治行动工作人员由各街道统一调度,社区、行政村、责任单位人员负责各自责任范围的乱堆放整治行动,其中责任单位工作人员由各街道社区居委会负责通知。 松阳县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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