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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环境卫生大整治活动的通知 来源: 县创卫办 作者: 编辑: 叶竹芳 2016-07-29 松阳县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开展环境卫生大整治活动的通知 西屏、水南、望松街道,县直各单位: 为全面推进我县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改善市容环境卫生状况,迎接省级创国卫明查考核,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一次环境卫生大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6年7月29日(周五),下午半天。 二、整治范围 县城所有单位办公区、生活区、原产权宿舍、“区域式联动,网格化管理”责任区域及路段。 三、活动要求 1.县城各单位要根据《关于建立松阳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区域式联动,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的通知》(松创卫〔2016〕3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企事业单位老宿舍卫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松创卫〔2016〕7号)要求,积极做好办公区、生活区、原产权宿舍、责任区域及路段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各单位做好整治照片的收集整理及过程的记录,活动结束后挑选1组前后对比照片,1组整治过程照片,注明内容后,上报县创卫办潘仙娣处(联系电话:688949)。 2.西屏、水南、望松街道积极发动各社区和城郊村党员干部和群众参与本次环境大整治活动,清除卫生死角。活动结束后对各单位开展环境卫生大整治活动情况进行汇总,上报县创卫办潘仙娣处(联系电话:688949)。 3.50省道、绕城公路沿线两边环境卫生整治由县交通局负责落实。 四、整治内容 1.在单位办公区、生活区、原产权宿舍、包干责任区域及路段内,开展文明劝导、控烟宣传(烟头清理)、清除杂草、整治乱堆乱放、乱拉乱挂、清除垃圾及卫生死角等环境卫生整治; 2.履行责任部门工作职责,帮助有关部门、街道、社区做好包干责任区域内车辆乱停放治理、广告牌匾整治、环卫设施提升、美化绿化、路面修补、牛皮癣清除、污水排放、六小行业整治、乱设摊点、宠物饲养等项目的整治提升。 五、其他事项 1.县创卫办将会同县委、县府督查室开展整治情况的全面督查工作,督查结果当天进行通报,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强化任务落实。 2.请县直各单位做好通知下属单位开展整治活动的落实工作,整治活动所需工具及车辆由各单位自行准备。 3.请县广播电视台和《新松阳》采编中心做好活动的宣传和报道工作。 4.请建设局统筹安排垃圾清运车辆,做好垃圾清运工作。 5.各职能部门要发动监管单位做好环境卫生整治,比如:农贸市场、餐饮店、美容美发店等。 6.整治后,各单位要做好整治成果的巩固工作,安排人员定时巡查,做好迎接省级明查的准备。 松阳县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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