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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通告(第12号) 广大市民: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最大力度控制疫情传播,最大程度保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松阳县“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从2020年2月4日零时起,在松阳县域范围内实行居民出行管控措施。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控制县域内居民出行。每户家庭(居家隔离家庭除外)每两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员上街采购生活物资,其他人员除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生病就医、在农贸市场、超市和药店上班外,不得外出。 二、所有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自己、家人、亲属,带动街坊邻居,协助工作人员劝导居民按要求不出门、不上街、不串门、不聚集。 三、对拒不听从工作人员管理劝阻、聚众闹事的,公安机关要加大打击力度,是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同时追究其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四、乡镇(街道)党员干部要切实履行网格职责,全力做好人员管控工作。履职不到位的,严肃问责。 五、管控时间从2020年2月4日零时起,解除管控时间另行通知。 松阳县“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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