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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松阳县叶村乡被授予“无违建乡镇”

  日前,2019年度丽水市“无违建乡镇(街道)”公布,松阳县叶村乡被授予“无违建乡镇”。

  叶村乡位于松阳县中部,距县城2公里,全乡总面积43平方公里,辖8个行政村,30个自然村,总人口7000余人。按照省市县关于“三改一拆”行动的工作精神,围绕建设“田园松阳”战略任务,结合五水共治、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重点项目征迁、大搬快聚、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叶村乡坚持依法行政、源头治理,以问题为导向,以“拆、改、建、洁”为手段,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化解历史遗留难题,全面推进存量违建清零、新增违建控零行动,全力创建“无违建乡镇”,不断优化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群众生活品质。

  自2013年开展“三改一拆”工作以来,叶村乡累计拆除违法建筑建筑面积14.12万平方米,“一户多宅”整治229宗2.18万平方米,蓝色屋面整治1.735万平方米,乡域环境大大改善,群众生活品质得到有效提升。

  下一步,叶村乡将坚持标本兼治、预防为先、制止为主,继续加强引导,疏堵结合,加强科学有效管控,完善各项长效机制,坚持突出重点、综合整治,进一步巩固“无违建乡镇”创建工作成效。

作者:胡雅彬 来源:松阳新闻网 时间:2020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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