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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公示公告 > 松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1〕8号

松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1〕8号

  为落实省、市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疫情防控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筑牢联防联控、群防群控严密防线,经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近期实行有奖举报,现将有奖举报相关内容通告如下:

  • 举报范围

  (一)未主动报告(线下报告或线上申报)且未按要求实行管控的国内高、中风险地区、省外低风险地区返乡人员。

  (二)私自接纳、容留未被管控国内高、中风险地区、省外低风险地区返乡人员且隐瞒不报的人员。

  二、奖励标准

  (一)举报高风险地区返松人员线索,经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人每条300元人民币奖励。

  (二)举报中风险地区返松人员线索,经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人每条200元人民币奖励。

  (三)举报省外低风险地区返松人员线索,经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人每条100元人民币奖励。

  三、相关要求

  (一)同一举报线索,两人及以上提供有效信息的,奖励第一举报者。

  (二)区域疫情风险等级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即时发布的官方信息为准。

  (三)受理机构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举报内容实行严格保密,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举报范围内所涉及的当事人及其家属主动提供信息线索是应尽的防疫义务,不纳入举报奖励范围,亦不得以此为由申请举报奖励。

  (五)其他未尽事宜,由松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解释说明。

  四、举报电话

  松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举报电话:18268938050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结束时间2021年3月8日。

  松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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