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新闻网导航
总站·浙江在线  浙江网闻联播  《浙江日报》  《丽水日报》  《处州晚报》  ;新闻热线:0578-8061733  8062468  投稿邮箱:zgsynews@163.com
 
首    页 田园松阳 数字报刊 新闻中心 松阳概况 公示公告 新闻时评 新闻广角 设为首页
独山论坛 微·松阳 公众微信 媒体松阳 专题专栏 走南闯北 部门乡镇 快讯松阳 加入收藏
    关键字: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我县整治违法垂钓保障饮用水安全

我县整治违法垂钓保障饮用水安全

  松阳新闻网讯 近年来,我县将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积极开展以“水量保障、水质安全、监控完备、制度健全”为目标的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工作。

  近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在叶村乡东坞水库巡查时,发现当事人谢某正在水库边垂钓,他们立即上前制止,并进行立案调查,最终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两百元的行政处罚。据悉,东坞水库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染防治法》规定,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

  目前,我县共有东坞水库、六都源水库等7个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在饮用水源地垂钓,不仅污染水源,也极其危险。为此,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通过现场巡查与无人机巡查相结合的方式,严惩在保护区内进行游泳、垂钓等违法行为。截至目前,该局已立案处理5起。

作者:周晴 宋词 罗弘 来源:松阳新闻网 编辑:肖土根 孙志华 吴胜 时间:2021年4月15日

分享到

相关新闻

网站简介 | 版权声明 | 广告刊登 | 联系我们 | 法律顾问

中共松阳县委宣传部主管 中国松阳新闻网版权所有 保留所有权利 浙江在线加盟单位 批准文号:浙新办[2010]22号 浙ICP备102092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