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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的剿匪斗争

  1949年5月9日,中国人民解放军二野三兵团第三十二师第九十六团解放松阳全境,追击穷寇。国民党李延年兵团余部溃不成军,散兵游勇逃进四都源、裕溪源等地,落草为寇。5月21日,解放军第三十二师调出,第三十三师调入。6月1日以后,第三十三师分批调离松阳。于是,那些失权失势的反动伪职人员、特务分子“乘虚”出动,纠集国军残余官兵、地主恶霸、地痞流氓、反动乡保长,占山为王。

  下半年,县内武装土匪多达14股计1300余众,其中,有番号的武装土匪有13股之多。(1)以陈德水为首的“云龙松边区反共自卫团”,辖3个大队计6个中队、1个侦察连,共约130余众,活动于玉岩、交塘、庄后、竹源等地。(2)以徐长晟为首的“浙江省第七区云松遂渗透支队”,约50余众,活动于玉岩、枫坪、交塘、竹源、新处等地。(3)以张岳为首的“国防部第二十四挺进总队独立大队”,约70余众,主要活动于四都乡等地。(4)以蔡斐成为首的“松阳民众反共自卫团”,约50余众,主要活动于三都乡和阳溪乡山区。(5)以阙吉显为首的“浙南第十一支队”,约20余众,活动于裕后乡、靖居乡、板桥乡等地。(6)以夏仕龙为首的“浙江省第七区警备团第五营”,约20余人,活动于雅溪乡、靖居乡、裕后乡、板桥乡等山区。(7)以王清廉为首的“浙江第七区渗透支队”,约120余众,主要活动于石仓乡、竹源乡等地。(8)以叶青为首的“反策组”,约10余众,配备步枪、手摇电话机、发报机等,秘密活动于西屏、古市两镇。(9)“青年救国军司令部第一支队”,约10余众,流窜于县内各地。(10)以陈迪化为首的“国防部青年反共救国团浙东义勇总队第十一支队”,号称9个大队,其中,3个大队约300余众主要活动于县东部山区。(11)以王治平为首的“松阳县政府兼民众反共自卫团”,约10余众,活动于板桥乡和原宣平县畎岸村一带。(12)以江细女当为首的“国防部青年反共救国团浙东义勇总队第十三支队”,其中10余众活动于靖居乡、裕后乡、板桥乡等地。(13)以许国夫为首的“国防部青年反共救国团浙东义勇总队第三支队独立第一大队”,数十人潜伏县内各地。

  以上陈迪化股匪、王治平股匪、江细女当 股匪、许国夫股匪均隶属于陈庆尚为司令的“国防部青年反共救国团浙东义勇总队”。1949年1月1日,蒋经国奉承父命,将原“全国戡乱总队”“全国绥靖总队”合并为“国防部青年反共救国团”,代号“3811”,胡轨为团长。3月下旬,胡轨组建“浙东义勇总队”,任命原国防部驻杭州少将部员陈庆尚为司令。接着,陈庆尚任命各支队的支队长。其中,陈迪化的“第十一支队”多数匪徒来自李延年残部,武装人员最多、装备最精良、最有作战经验。

  解放初,县东北部、东部、东南部、南部、西南部山区20个乡曾先后一度被股匪割据,武装土匪公然荷枪实弹,横行霸道,袭扰乡政府,杀害党员、干部和革命群众。1949年8月20日,“浙东义勇总队第十一支队”的“特务队”把石仓乡两村民分别绑架到云和县土名叫“石水缸”“高子坑”的地方活埋。8月25日,“国防部第二十四挺进总队独立大队”匪徒将四区(玉岩)区中队副队长赖明及2名战士杀害于庄后村。

  武装股匪横行肆虐,对新生的人民政权和人民的生命财产构成了严重威胁,危害极大。

  早在1949年5月28日,中共浙江省委发出《关于野战军在浙各部队参加开辟新区工作的指示》,要求各地“迅速查清土匪散兵游勇,建立城乡革命秩序”。然而,松阳县由于野战部队全部调离,只剩下自卫大队1个中队(2个分队9个班)计108人、4个区中队计128人及县公安队,武装人员总数不足300人,不及14股土匪1300余众的四分之一,呈敌众我寡之势。8月,成立不久的中共松阳县委即“以剿匪为中心”,认真落实中共丽水地委下达的县自卫队扩员指标任务。10月,征召新战士100人,使武装兵员扩充到近400人,还培养地方武装干部120人,扩大民兵近5000人。在各个山区乡村,民兵白天生产,夜间轮流站岗、放哨、巡逻。妇女队、儿童团白天站岗、放哨,手持红缨枪,盘问过往行人。松古大地布下清剿土匪的天罗地网。

  与此同时,中国人民解放军丽水军分区把警卫团1个营部署在丽水、宣平、松阳三县交界地区,又把3个连部署在松阳、云和、丽水三县交界地区,命丽水、宣平、松阳、云和四县自卫大队、区中队、公安队密切配合,形成了以丽水军分区部队为主力,以松阳等四县自卫武装力量为协同的兵力配置格局,严阵以待。

  1949年10月,剿匪战斗拉开序幕。

  第一阶段剿匪的主战场在县东部山区。10月中旬,匪“松阳县县长兼民众反共自卫团团长”王治平携4支短枪,带领10多名匪徒,在与板桥乡毗邻的原宣平县畎岸村成立所谓“松阳县政府”“丽松宣办事处”,张贴反动布告、标语,搜集民间枪支、银元,网罗地痞、流氓,公然与“松阳县人民政府”分庭抗礼,气焰甚嚣尘上。

  松阳县委、县政府及时召开军事会议,研究剿匪方案。县公安局派出侦察人员,潜伏匪巢外围,侦察、收集情报。

  10月24日,县自卫大队副大队长杨凤山(男,河北省人。1940年参加革命)奉命率领25名自卫队员,身着便衣,轻装出发,当晚在大毛科村边宿营。次日晨,自卫队员突然包围畎岸村,一举捣毁伪“松阳县政府”“民众反共自卫团”“丽松宣办事处”,击毙匪中队长1名,生俘匪徒9名。匪“丽松宣办事处”主任曾国维掩护“县长”王治平逃遁。26日,匪“浙南义勇总队第十一支队”队长陈迪化率部迎接“浙南义勇总队”司令陈庆尚,途经畎岸村,听到枪声,得知松阳县自卫大队20余名解放军占领畎岸,便依仗人多势大,命令第一大队奔袭畎岸,第三大队从徐岸村方向掩护第一大队直袭畎岸,第四大队从马村方向包围畎岸村,副支队长陈东昌率特务大队在板桥村切断“共军增援”,第七大队占领溪圩村后山头。陈迪化自率警卫中队在溪圩村坐镇指挥。

  27日凌晨4时,匪300余众发起攻击。自卫队员机智突围,抢占小山头,顽强反击数小时,毙匪40余人,终因敌众我寡、弹药耗尽而失守山头, 2名战士当场牺牲, 23人因伤被俘,其中,包括副大队长杨凤山、中队长谷明月在内的7人当场被杀害,16人被胁迫为“匪”。

  30日,军分区发出“配合三一三团之两个连合击陈庆尚、陈迪化股匪”的电令,并部署会剿。11月1日凌晨5时,军分区警备团二营、侦察连和丽水县自卫大队从大港头北进,缙云县自卫大队西进,宣平县自卫大队东进,实施合围。当日,陈迪化股匪在缙云、武义两县边境的雪峰山迎到了“陈司令”后,暂驻宣平县黄弄村。

  11月2日晨6时,松阳县自卫大队侦查陈迪化屯兵黄弄。军分区部队和各县自卫大队立即严密控制黄弄村通往官园的道路。警备团四连一个排首先抢占黄弄村南山头,以火力封锁敌之逃路。陈迪化发觉后,即率匪徒向东北方向逃跑。警备团阻敌退路,再命四连兵分两路,截击逃匪,又命五连直插畎岸村内歼敌。被胁迫为“匪”的16名自卫队员充当内应,协助作战。经过一个多小时激战,击溃陈迪化股匪主力并困其残部于黄弄村内。3日,警备团毙敌百余人,其中包括“第四大队”队长应林艺,并活捉“总队”司令陈庆尚、“政工室”主任吕瑛、“大队长”廖定珍。“支队长”陈迪化逃到丽水县白云山,被其警卫员毙命。

  11月10日,县自卫大队在二区(古市)丁岱村生擒“大队长”蔡明煜等20余众,后来又在石仓源生擒“大队长”张宝阳等6人。匪“第十一支队”遭到致命打击后,残余四散逃窜。其中,最大的一股150余众先后到县公安机关和三区(靖居)区公所投降,另一股30余众因不堪逃匿饥寒之苦,由叛变投匪的“副支队长”陈东昌带队到丽水县碧湖区公所投降。

  1950年2月19日晚,流窜到裕后乡(今裕溪乡)一带的土匪袭击乡政府,杀害林忠明、陈木火等7名粮财干部。县自卫大队闻讯出击,将大部分匪徒捕俘,其中,吕卓清、叶明儿等大小头目在“镇反”斗争中被镇压。9月5日,匪“第十三支队”队长江细女当带领匪徒11人,携步枪、子弹到三区区公所投降。

  1950年6月下旬,当东部剿匪斗争取得决定性胜利时,县委即将剿匪主战场转移到西南部山区,开展第二阶段剿匪斗争,主力军为县自卫大队(含公安队)、第四区(玉岩)区中队,当地民兵相配合。剿匪方式由军事进攻为主转为以军事斗争为后盾的政治攻势为主。

  7月初,县自卫大队主力开赴玉岩、枫坪山区,县公安局侦察人员随往侦察敌情。第四区区中队除了在军事上配合县自卫大队行动外,还大力开展群众工作。先在枫坪、潘山头、白麻山及相邻的黄庄、五部、棋盘山等地建立6个军事据点,后又在枫坪乡的根下、高亭、梨步坑增设3个军事据点,形成对敌合围之势。然后,展开政治攻势,宣传“首恶必办,协从不问,立功受奖”的政策,以瓦解匪徒的心理防线。7月中旬,“浙江第七区渗透支队”匪首王清廉率残匪24人,向县自卫队投降。7月20日,第四区区中队在周坑村围击匪“云龙松边区反共自卫团”之一部10余人,生俘4人。7月27日,叛变投匪的吴益兴带领5名匪徒,到第四区区公所投降自首。8月7日,“云龙松边区反共自卫团”部分匪徒到第四区区公所投降。8月7日至13日,曾经先后杀害第四区交塘村农会主任周德福、民兵队长季阿根和何山头村农会主任何荣坤、民兵叶发根的“云龙松边区反共自卫团”副团长邹成岭率残匪及“地下线人”共40余众,向县自卫队投降。8月13日,隐藏在梨步坑村的40名土匪向县自卫大队投降。18日,躲藏在枫坪乡龙虎岙、租砻等地的王恩盛、季光汀率匪徒8人向县自卫大队投降。

  8月底,第二阶段剿匪斗争取得决定性胜利,共接受降匪518名,缴获枪支8支,县西南部遂告安宁。

  9月14日,浙江省第七军分区(丽水)司令部通报表彰松阳县的剿匪战绩和“军事打击、政治攻势、群众工作相结合”的剿匪经验。

  到10月底,全县剿匪斗争全面告捷,先后剿灭5个支队、20个大队、47个中队、130个分队,击毙匪徒60余人,其中匪首7名,生俘匪徒370人,接受投诚、自首800余人,缴获火炮2门、机枪4挺、步枪32支、短枪9支。在生俘和投降的匪徒中,分队长以上职务的骨干匪徒399名。

  然而,县内零星的剿匪斗争仍在继续。

  1950年12月28日,破获以国民党松阳县党部执委叶青为首的“反策组”,叶青等11人被捕,悉数缴获步枪、手榴弹、手摇电话机、发报机等谍报设备。1951年1月,第四区区中队在新处乡山甫村一山洞当场击毙“云龙松边区反共自卫团”副司令兼参谋主任叶连芳。3月,在“镇反”运动中,破获匪“国防部青年救国团浙东义勇总队第三支队独立第一大队”,逮捕22人,许国夫等6名匪首被判刑。

  1953年2月26日,裕后乡干部、民兵在潘山村附近岩洞里抓获“浙东义勇总队第十一支队”副中队长叶权。

  剿匪斗争的彻底胜利,粉粹了国民党残余势力妄图颠覆新生的人民政权、复辟反动统治的罪恶企图,维护了城乡革命秩序,保证了全县抗美援朝、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三大运动的顺利进行和国民经济的恢复发展。

作者:洪关旺 徐彩德整理 来源:松阳新闻网 编辑:肖土根 孙志华 吴胜 时间: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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