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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

  松阳县境内自然条件优越,拥有浙西南地区最大的平原,素有“处州粮仓”之名;但因日本帝国主义的入侵和内战不断,旱涝频发,而有“十年九灾”之虞。到1948年,全县18.22万亩农田中,有效灌溉面积仅2万余亩,占农田总面积的10.98%。粮食平均亩产仅255斤,农民生活极为贫困。

  1949年5月松阳解放,建立新政权。6月中旬,中共浙江省委召开第一次扩大会议,提出农村中一切工作“均应围绕生产救灾这一中心环节”,在继续做好城镇接管扫尾工作的同时,积极动员广大群众治水救灾。根据省委号召,松阳县委、县政府以大兴水利为基点,进行生产自救,恢复发展工商业、促进市场稳定繁荣,统一财经管理,调控国民经济,最终恢复、发展国民经济,巩固新生人民政权。

  在生产自救、恢复粮食生产方面,县委县政府号召和带领广大人民群众,艰苦奋战,修复堰坝、山塘、渠道、河堤。在修复古堰坝方面,工程量大,灌溉千亩以上的古堰坝就有5处。1950年,省政府共补助大米5万斤,县、乡组织投工,先后修复了青龙堰、金梁堰、白龙堰三处古堰坝工程,治理了芳溪堰,共恢复灌溉万余亩。

  为了增强抗洪能力,县委、县政府着手治理松阴溪,拨出专款和大米,资助沿溪乡镇修建五里亭埬、南门埬、黄圩埬等。同时,各乡镇利用冬春农闲季节,掀起农田水利建设的热潮,几乎村村都上水利项目;并且,采取“以工代赈”措施,发动农民挖塘蓄水。1950年~1952年,全县共挖塘800余处。

  由于水利设施的增加,减轻了旱涝灾害的危害程度,大大增加农田的有效灌溉面积。而灌溉条件的改善,又直接为高产作物——水稻田单季改为双季连作提供基本保障。县委县政府确立“全面发展农业生产”的指导方针。松阳刚解放时,少数私商操控粮食市场,引发粮价飞涨,民众叫苦不迭。事实表明,粮食是农业的基础,是事关国计民生和社会稳定的特殊商品。为此,县委、县政府继承农业以粮为主的传统,采取综合措施,确保粮食增产。改革农业耕作制度,大力扩种水稻。1952年,望松乡塔寺下村(现为西屏街道)何世清互助组试种“早稻—晚稻连作”获得成功。县政府立即推广双季稻连作制。积极推广新良种、新技术、新农药,促进科学种粮。1952年,全县粮食总产量提高7338万斤,比1949年增长60%。

  同时,大力发展农村林、牧、副、渔等多种经营,促进各业兴旺。耕牛、生猪等的饲养量也有较大增加;烟叶、茶叶、蚕桑等松阳名特产更快恢复。1952年末,茶叶、晒红烟产量比1949年分别增加近5倍和3倍。

  农业生产的初步发展,促进了广大农村大好局面的形成。1952年全县农业总产达到1975万元。1952年开始,实现松阳粮食调出,此后,平均每年外调粮食7000多吨,有力地支援了国家社会主义建设。

  在恢复发展工商业,促进市场稳定繁荣方面,县委县政府一是鼓励私营工商业,促进市场稳定。1949年初,松阳县大批私营工商业者处于破产、倒闭、停业,开业商店仅185户。市场萎缩、萧条,少数私营投机商趁机垄断市场、哄抬物价。6家私营粮店和31位米贩操控全县粮食市场,抢购粮食、囤积待沽、操纵价格、牟取暴利。5月9日,松阳全境解放时,经济处于崩溃的边缘,物品奇缺,市场萧条,而物价不断飞涨,百姓苦不堪言。抑止物价,稳定市场成为巩固新政权的当务之急。5月26日,县政府设立“工商管理局”,开始管理市场。用行政手段直接干预市场,组织、开展反对投机资本的斗争,狠刹物价上涨风;同时,用经济手段间接干预市场,动员已停业的私营工商业者恢复经营,参与竞争,孤立市霸,降低物价。到年底,恢复开业369户,社会商品零售总额272.6万元。1950年初,对私营工商户核发营业执照,新核准开业462户。1951年,对私营商业登记发证486户,资本总额达1739万元。1952年,核准登记755户,从业人员1085人。私营商人逐年增加,经营范围不断扩大,市场供应不断丰富,有效地遏制了物价上涨风,也稳住了市场和民心。县内市场日趋稳定,人民生活有了基本保证,为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创造了条件。

  二是建立公有企业,培育社会主义经济。解放初,某些私有资本曾一度对新生政权造成威胁。只有培育起人民政府掌握的公有制经济,使之成为市场主体,才能从根本上消除市场弊端,发挥市场优势,尽快地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1949年11月,成立“松阳县供销商店”。次年1月,“松阳县供销商店”正式开张营业。到1951年上半年,全县先后成立16家乡镇基层供销合作社和1家“工人消费合作社”,共有社员21240人。各供销社本着“低于市场供应,合理价格收购”的原则,对社员优待供应一般商品。期间,还成立了县土产公司、中国粮食公司松阳办事处、百货公司松阳经营组、松阳油脂公司等国营、集体性质的商业企业,经营粮食、食油、棉布等关系国计民生的主要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1950年,中国粮食公司松阳办事处征购粮食937万公斤、松阳县供销合作社收购粮食17.5万公斤、私营粮商收购粮食65万公斤,三者购粮比例分别为91.86%、1.73%、6.41%,国营粮食企业有效地调控着全县粮食市场,平价供应粮食,稳定了人心。同时,注重培育公有制工业企业。1950年,县政府把接收的“括苍印刷厂”改为公营印刷厂。此后,相继组建“西屏铁业生产合作社”“西屏木业生产合作社”“古市合作酿坊”、公营松阳稻谷加工厂等。到1952年底,全县建立4家国营企业、3家集体工业企业。公有制工业企业产值远远超过私营(个体)工业企业产值而居于主导地位,其产品以合理的价格上市,有利于稳定市场、改善民生。

  三是疏通流通渠道,促进城乡经济繁荣。经济恢复时期,为了疏通流通环节,使物畅其流、扩大消费、扩大生产,县委、县政府采取组织商品批发和商品代销,各级供销社组织农民开展生产自救,帮助农民推销农副产品,供应农业生产资料,并采用贷肥赊销等方式为当地疏通工农业产品流通渠道,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组织土特产品收购外销,县供销合作社本着“积极打开土特产销路,支持工业生产”的工作方针,组织各乡镇基层供销社、中国土产公司松阳工作组收购桐油、烟叶、松香、芝麻、油菜籽、山棉皮、鬃毛、箬叶、毛竹、木炭等,增加农民收入;组织城乡物资交流,1952年6月,县政府主持召开“松阳县首次物资交流大会”,邀请遂昌、龙游、武义、金华、丽水等地客商前来交易,成交业务155笔,成交总额24.47万元,后来,县供销社又在古市镇和靖居、大东坝、玉岩乡政府驻地召开了4次物资交流大会。这些措施对于疏通流通渠道、繁荣城乡经济,起着重要的作用。流通领域的疏通,促进了县内城乡之间以及与外地的经济联系,扩大了商品交流,活跃了农村经济;粮食、烟叶、茶叶等农副产品产量的提高及销量的增加,有力地支援了工业生产;城市工业品的下乡,促进了工商业的繁荣,也增加了工商税收,并从经济上进一步巩固了工农联盟。

  在统一财经管理、调控国民经济方面,县委县政府一是统一财政收支管理,实现财政经济好转。松阳解放之初,财经困难,物资匮乏。为了迅速恢复、发展经济,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执行政务院《关于统一国家财政经济工作的决定》,艰苦奋斗,实现财政经济好转。

  1949年5月,县政府把原松阳县国税稽征所、县稽征处合并改组为“人民税务局”,并授权县财粮科向殷商富户借筹稻谷60.2万斤、大米67.5万斤,作为第一笔财政收入,上缴浙江省第七专署(下称专署);而县党、政、军机关工作人员的粮食、经费供给和行政、事业开支,则按月凭开支凭证,向专署财政处报领。9月,根据《浙江省颁发农业税征收暂行办法》,开始征收农业税。1950年4月,成立县税务局,开始征收货物税、屠宰税、利息所得税、印花税、特种消费行为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牌照税等。松阳县新的税制由此开始初步建立。1951年,县委设立财政经济委员会,开始统揽财政工作。由于统一全县财政,财政收入大幅增加,财政支出比例减少。财政经济状况随之得到改善。1950年~1952年,全县3年财政总收入达到228.06万元(不含农业税),平均每年财政收入76.02万元;财政总支出为67.35万元,平均每年财政支出22.45万元,收支滚动结余161.71万元,使工农业生产和各项建设事业的发展有了较为雄厚的财力基础。其间,实征农业税(粮食)先增后减, 1949年为1567万斤,1950年为1798万斤,1951年为1690万斤,1952年为1453万斤,表明农民税负在减轻。三年恢复国民经济时期,成为松阳置县史上财经状况最好、经济发展最快的时期,党和政府的工作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交口赞誉。

  二是统一现金、重要物资管理,保证建设有计划开展。1949年6月,华东军区公布《金银管理暂行办法》,禁止银元流通,规定银元、金银首饰只准存储和兑换人民币,不准买卖。7月,县政府按专署和中国人民银行丽水支行的要求,组织稽查力量,取缔银元买卖、银元与粮食折价交易等违法投机活动,查处一批违法人员,刹住了破坏金融秩序的歪风。9月,改组成立“中国人民银行松阳办事处”,开始正式办理人民币存贷业务。次年4月,县政府和中国人民银行松阳办事处动员工商业者、殷实富户、社会团体购买公债,共推销“第一期人民胜利折实公债”3276份,超额完成任务227.6%。不久,“中国人民银行松阳办事处”改为“中国人民银行松阳县支行”,并先后成立古市营业所、靖居营业所、玉岩营业所、江北营业所、江南营业所,进一步扩大人民币存储、信贷业务。9月,编制收支计划、核定单位库存限额,以防止单位资金流失、确保公共财政安全。1951年,建立“中国人民银行松阳县支行金库”。规范金融管理,促进金融秩序稳定,金融业务不断扩大。1949年5月,县人民民主政府内设建设科、财粮科;8月,财粮科分设为粮食局和财政科,12月,建设科改为农林科。1950年5月,增设粮政科。这些机构的一项共同职责是代表政府调度、分配工农业生产物资、基本建设物资、主要生活物资。1951年,县委增设农村工作委员会和财政经济委员会,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工作和经济建设的领导,其中包括加强对物资统一调度工作。

  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经过全县人民的共同奋斗,松阳的国民经济得到恢复和初步发展。

作者:徐彩德 洪关旺整理 来源:松阳新闻网 编辑:肖土根 孙志华 吴胜 时间:2021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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