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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公社化运动

  经过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到1956年底,松阳全县有高级社360个,初级社349个,入社农户占农户总数的99.74%,实现初、高级形式农业社并存的农业合作化。

  中共松阳县委清醒地认识到,剩下的数百个初级社过渡到高级社的任务还很艰巨,已成立的高级社并未完全巩固,尤其是那些刚从互助组、单干户“一步登天”的农业社仍显松散,由几个村农业社合并起来的大社“貌合神离”。因此,必须把农业合作化工作重点转向农业社的生产管理、财务管理、劳动组织和处理初级社升到高级社、小社并大社的政策性遗留问题上来,以调动社员积极性,发展农业生产,力求增产增收。

  1957年初,有14个乡的一些不够巩固的农业社由于春荒而发生闹分社、闹退社的现象,其中擅自退社1366户。3月中旬开始,开展农村党组织整风运动;经过党员、干部教育说服,有821户重新入社,另有77户单干农民主动入社。8月后,全面开展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进一步制止分社退社。已退社的545户重新入社;鼓励、支持、帮助那些规模过小的农业社通过合并达到适当规模,一般以行政村为单位设社;鼓励、支持、帮助众多初级社过渡到高级社;鼓励、支持、帮助各农业社建立健全“三包”(包工、包成本、包产量)生产责任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处理好初级社转高级社和并社后旧账转新账等问题,以调动社员积极性。到年底,全县农业社减为270个高级社(316村)。全县入社农户35753户,占农户总数的99.95%(仅剩南岭自然村19户仍然单干),实现高级形式的农业合作化。

  在“大跃进”运动迅猛发展的同时,农村掀起了人民公社化运动的高潮。

  人民公社化运动最初是由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小社并大社引起的。在1957年冬至1958年春的农田水利建设中,许多地方为了加强集体协作的力量,开始突破原有农业合作社的规模,实行并社。毛泽东等中央领导人认为这是农业生产“大跃进”的有效组织形式,给予肯定,并在1958年上半年萌生出改变农村基层组织结构的想法。7月,《红旗》杂志展示毛泽东关于把工、农、商、学、兵组成一个大公社,从而构成为我国社会的基本单位的思想。河南、山东等地闻风而动,建立了人民公社。

  在各地争先建立人民公社的形势下,1958年8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北戴河会议作出《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决议认为这是“指导农民加速社会主义建设,提前建成社会主义并逐步过渡到共产主义所必须采取的基本方针”。决议一方面肯定公社目前还是集体所有制,不忙于改为全民所有制;另一方面又提出快则三四年,慢则五六年或者更长一些时间就可以实现向全民所有制的过渡,并说:“看来,共产主义在我国的实现,已经不是什么遥远将来的事情了”。

  为了贯彻中央政治局北戴河会议精神,为部署开展公社化运动,1958年8月下旬,省委召开全省农村工作会议。参加这次会议的有各地(市)委、县委农村工作部部长、重点乡(社)党委书记及部分有办社经验的干部。会议总结交流全省人民公社试点经验,研究了全省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的问题。会后,省委发出《关于发展人民公社的意见》,指出:省委要求在9月上半月以前,县以上的领导机关对发展人民公社的问题进行一次认真的研究和讨论,搞好一二个试点;9月下半月以后,各县可以采取先联后并,“上动下不动”地普遍展开,争取9月底基本完成。

  按照省委部署,9月上旬,松阳县委工作组到城关区(即松阳区)试办人民公社,按照中央决议精神,撤销区公所建制,代之以“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人民公社既是行政管理机关,又是经济管理组织和基本核算单位;乡(镇)建制改为公社下属的生产大队,不再作为一级政权,但镇对城区仍保留行政职能;农业社(村)改为生产队,不再作为基本核算单位。20日,城关区改置为“红旗人民公社”。不久,召开首届社员大会,通过《红旗人民公社章程》。

  9月18日至22日,县委召开四级干部大会,传达、贯彻中央关于建立人民公社的决议,全面部署农村人民公社化运动。会议结束的当日,县委常委、农业合作部部长刘树兰前往河南新乡县七里营考察,学习人民公社的先进经验。

  9月27日,县委对红旗人民公社《关于土地划片问题的报告》作出批示:土地划片总的要求是做到“三个方便、三个有利”,即耕作方便、管理方便、领导方便,有利发展生产、有利实现机械化、有利公社集体经济发展。要求掌握好“动地不动人、适当调整、成畈连片”的原则,逐丘登记,块块插签,做好过拨交验工作。

  9月底,古市区改置为“红光人民公社”。靖居区划分改置为2个人民公社:靖居片为“先锋人民公社”,石仓片为“红星人民公社”。玉岩区改置为“卫星人民公社”。至此,全县农村实现了人民公社化。

  “红旗人民公社”辖西屏镇和西屏、望松、三都、阳溪、叶村、水南、竹源7个生产大队共计9个居民区、99个生产队(111个村)。“红光人民公社”辖古市镇和古市、赤寿、新兴、岗寺、庄门、樟溪、谢村、庄后8个生产大队共计5个居民区、67个生产队(101个村)。“先锋人民公社”辖靖居、板桥、雅溪、联溪4个生产大队计52个生产队(村)。“红星人民公社”辖石仓、汶东、横樟3个生产大队计22个生产队(村)。“卫星人民公社”辖安民、玉岩、交塘、枫坪等4个生产大队计29个生产队(村)。

  由于实行“政社合一”的新体制,5个人民公社成为农村行政机关和经济组织,农业生产资料由农业社集体所有制转为人民公社集体所有制,工农商学兵由条条管理转为块块管理,在人民公社组织内五位一体,如农村商业脱离供销系统,划归人民公社,22家农村手工业合作组织也脱离代销系统,成为人民公社的第一批社队企业。人民公社对社员实行“三化”:(1)组织军事化——按军队编制设营(公社)、连(生产大队)、排或班(生产队);(2)行动战斗化——集体生产搞“大兵团作战”;(3)生活集体化——取消社员自留地,限制社员家庭副业,分配上搞供给制或工资制,全体社员在公共食堂用餐。在公社成立的当月,随之办起农村公共食堂300多个,用餐4万余人。

  从农业社到人民公社,过渡工作历时不足月余,却是松阳农村的一场大变革。相对于高级形态的农业社,人民公社作为行政机关、经济组织、核算单位,管理的范围更大了;作为生产资料所有者,集体所有制的公有化程度更高了,从而形成人民公社的基本特点——“一大二公”。

  “一大二公”“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体制与大跃进运动相结合,开始形成“瞎指挥风”“共产风”和“浮夸风”。“大跃进”造成国民经济比例严重失调。人民公社化严重损害了农民的利益,影响他们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但这是党对建设社会主义道路的探索,教训是深刻的。

作者:徐彩德 洪关旺 来源:松阳新闻网 编辑:肖土根 孙志华 吴胜 时间:2021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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