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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改革率先取得突破

  松阳属于浙西南山区,农业是松阳的主导产业,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决定着农业的生产状况,也决定着松阳的经济状况,提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关键是建立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生产责任制体制。

  松阳农村自1958年人民公社化以来,长期实行“大锅饭”的管理体制,特别是“文化大革命”期间在“左”的错误的重压下,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受到严重打击。尽管如此,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对改革管理体制的愿望还是十分迫切的,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民对改革管理体制的愿望越来越强烈,呼声也越来越高。1979年,松古大地农村干部群众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农业问题的文件精神,逐步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缩小生产队规模,境内1317个生产队实行定额计酬。

  1980年3月,县委召开人民公社经营管理工作会议,强调稳定所有制,坚持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制度,不要再折腾;普遍建立和健全各业生产责任制。生产队田间作业大多数地方继续搞小段计划,推行“分组作业,包工到组,定额到田,验收拨工”的责任制,不主张搞联产计酬,包产到组或大包干到组。

  8月中旬,县委农工部就县委提出的分作业组和分组联产计酬问题分别到平原和山区进行一次调研;建议县委从实际出发,慎重稳妥地对待这些问题。从有利生产,方便群众这一原则出发,对规模大,骨干弱,几年来生产又不好的队应该批准分组或分队;但对于背离这一原则而分队分组的,则要做好工作纠正过来。

  10月,省委召开工作会议,讨论和加强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问题。会议对少数贫困落后的地方,长期吃粮靠返销、生产靠贷款、生活靠救济(“三靠”)的生产队开了一个小口子,允许其搞包产到户。但未能在基层贯彻落实。

  10月中旬,县委召开区委书记会议,学习和贯彻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的通知》(80)75号文件,强调要大讲集体经济的优越性,大讲稳定大局的重要性,大讲建立生产责任制的必要性;加强生产责任制,当前主要是学习文件,总结现有经验,搞好试点,培训干部;不得以任何理由搞包产到户。

  11月上旬,松阳区域联溪公社党委从实际出发,在9个大队,37个生产队建立包产到户的生产责任制。县委强调联溪不是“三靠”的生产队,错误地责令纠正。群众反映“中央放,社员盼,中间有条顶杠。”

  1980年11月中旬,县委工作组进驻岗寺公社上河大队,开展贯彻落实中央文件试点。从实际出发,因队制宜,分别建立和健全适宜各队情况的生产责任制。结果上河7个生产队,采用三种不同的责任制形式:有由生产队统一耕种,按件计酬,田间管理实行分组承包,并与社员签订承包合同方式;有采取小段包工,定额计酬方式;有在坚持生产队统一领导、统一计划、统一核算、统一分配的前提下,分组作业、联产计酬方式。大队专业队经营的茶叶、蚕桑、梨园等均实行专业承包、联产计酬的责任制,并制定了奖赔的具体办法。原来大队的一台拖拉机和轧面机都承包给专业户,以上交净利润的方法计算承包款。

  在上河大队取得试点经验后,县委于1980年底开始向全县其他生产队进行贯彻落实,并配合调整了生产队的规模,对规模大的生产队进行分拍。如西屏镇一大队原6个生产队调整为12个生产队;三大队由2个生产队调整为4个生产队。对山区因地域分散,不便管理的小自然村也按居住的特点分为小小队。这样既便利管理,又能按队的特点,采取制订联产承包的办法。但多数干部群众盼望将土地包产到户。

  新兴公社横溪大队党支部在1980年贯彻中央精神后,在全县第一个建立专业承包、联产计酬的生产责任制,全大队由8个生产队分成34个专业承包组,把茶山、桔山、农田、养猪场、瓦窑、发电等各个行业从实际出发,有的包到专业队,有的包到专业组,有的包到户。从而调动社员积极性,各个承包专业队组都大大突破承包的产量。在当时,横溪大队干部、群众思想解放,建立专业承包生产责任制,推动了农业生产。但是,县一级领导人的思想不是很解放,还是顾虑重重。

  1981年2月,县委召开全县三级干部大会,强调稳定所有制,稳定生产队规模,不宜再分小,个别搞了包产到户的,要坚决纠正过来;因地制宜建立多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多数生产队的大田作业应继续采取小段包工,定额计酬。但农村暗中还在继续分“小小队”。到4月,全县(松遂两地)有生产队4534个,比上年底增加1026个,平均每个队的农户数从上年底的25.9户缩小到20.1户。其中有250个队是未经县委审批分开的,还有101个队连公社也是不同意分的。总的趋势是在松阳大地,生产队规模一分再分,愈分愈小,直到1982年秋全面实行包产或包干到户为止。

  4月初,面对农民群众的呼声,省委召开地市委书记会议,会议认真听取各地农民要求包产到户的呼声,自觉清理指导农村工作中存在“左”的思想,会议最后尽管对经济比较发达地区搞包产到户没作松口允诺,但对前一段不赞成联产到户和在非“三靠”地区“纠正”包产到户的做法作了自我批评。这一自我批评指导着浙江在以后的改革开放历程中有着重大的示范性效应。“左”和保守并不是政治正确和政治保险的万能药方,“左”和保守同样可能犯错误,同样要做检查,做自我批评,检验指导思想是否正确的一个重要的尺度就看是否尊重人民的意愿及要求。会议之后,浙江各地领导认真总结前一段的经验教训,开始转向支持包产或包干到户的“双包”责任制,并主动加强领导,从而使“双包”责任制从贫困地区迅速向中间地带发展。

  1981年末,松阳区域推行分组作业和包工包产、定额到田、按件计酬等各种形式的责任制。把50%左右集体茶园、30%集体果园、80%塘库水面、90%社队企业分别实行专业队、专业组、专业户、专业工4种不同形式承包,推进该区域农业生产全面发展。

  到了1982年1月1日,中共中央下发《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即〔1982〕中共中央1号文件),肯定包产到户等各种生产责任制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在1号文件指导下,松阳区域一些地方自发地开始实行大田作业包产到户或包干到户的责任制。联溪、雅溪、三都、塘后、阳溪等公社实行“双包”到户责任制的队比较多。其中阳溪公社采取“双包”到户的有24个生产队;塘后、三都公社实行“双包”的生产队占总队数的70%以上。当时的县委包括区社党委尽管还是持反对态度,一再做工作劝阻,但这些地方还是或明或暗地进行土地承包责任制。2月初,县委召开三级(县、区、公社)干部大会,学习和贯彻中央1号文件,重点是总结、完善、稳定农业生产责任制。会议后,实行“双包”到户责任制在松阳境内各社队普遍地推行。

  由于农业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和不断完善,充分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这说明实行“双包”到户形式的责任制是责任最明确、利益最直接、办法最简单、效果最显著的责任制。这一政策顺民心、合民意,深受农村广大干部和社员的欢迎。到1982年6月9日止,松阳全县3092个生产队有2258个生产队实行“双包”责任制,占总队数的75%,采取其它形式责任制的占总队数的25%。

作者:徐彩德、洪关旺整理 来源:松阳新闻网 编辑:肖土根 孙志华 吴胜 时间:2021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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