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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松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2〕4号

  鉴于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石柱镇前锦村下陈自然村、增杰衡器厂等2地划为中风险地区,根据省防控办〔2021〕70号文件精神,决定对1月1日12时以来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来松返松人员采取以下健康管理措施:

  1.对有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石柱镇旅居史的来松返松人员,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

  2.对有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除石柱镇以外区域旅居史的来松返松人员,实行“2+14”健康管理措施。

  请1月1日12时以来有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旅居史的来松返松人员,立即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或入住宾馆报告,并遵从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要求,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如隐瞒相关接触情况或不按要求配合落实防疫措施,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请广大居民不信谣、不传谣,时刻关注疫情防控动态情况,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勤洗手、勤通风,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合理的社交距离,尽早按程序接种新冠疫苗。

  松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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